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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为期半年 专项整治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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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5-17 05:19:04  来源: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815
核心提示:5月12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印发通知,决定自即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专项整治,以期进一步规范全省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经营行为,维护食品经营秩序,提升监督管理水平,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5月12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印发通知,决定自即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专项整治,以期进一步规范全省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经营行为,维护食品经营秩序,提升监督管理水平,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通知要求,此次专项整治以严格落实食品经营主体责任、食品经营监管责任为抓手,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规范经营行为,打击违法行为,实现全省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的食品经营秩序明显好转,切实保障建党100周年、中高考、秋季开学、国庆,以及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安全的消费环境。
 
    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要严格按照《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所规定的职责和法定义务,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不仅要依法持证经营,而且要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经营行为,确保所经营的食品来源可溯、质量可靠、流向可查。
 
    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履行监管责任。不仅要根据食品安全监管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和落实日常监督检查、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快速检测)计划,而且要加强监督检查,并结合专项治理中发现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研判问题产生的原因,深入查找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点,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监管措施,切实加强监督管理,防止出现监管盲区。同时,依法严惩违法行为,形成严惩重处高压态势,保障食品安全。
 
    坚决制止食品浪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的规定,加强对小餐饮小食杂店经营者反食品浪费情况的监督,督促小餐饮小食杂店经营者落实反食品浪费措施,依法严厉打击食品浪费行为。强化部门协同,指导督促小餐饮经营者积极开展“光盘行动”,引导消费者适量点餐,推广“公筷公勺”、分餐制等用餐方式,培养文明用餐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建立完善长效机制。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完善监管制度,督促自律规范。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加强政策引导,大力开展小餐饮小食杂店质量提升行动,推动原料配送、餐饮具清洗消毒、后厨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等统一规范管理。鼓励和引导小餐饮小食杂店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切实改善和提升小餐饮小食杂店卫生状况和基本条件,促进小餐饮小食杂店向集约化规范化转型升级。全面促进小餐饮小食杂店行业规范自律、诚信经营,有效提升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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