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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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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4-27 16:23:45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091
核心提示: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为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省政府办公厅着眼营造更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口岸营商环境,会同海关、商务、交通运输等10部门,研究拟定了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若干措施。经报省政府同意,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内容包括深化通关业务改革、简化单证要求、优化口岸作业流程、提升口岸信息化水平、规范口岸收费和提升口岸服务水平等6项21条具体举措。
  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为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省政府办公厅着眼营造更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口岸营商环境,会同海关、商务、交通运输等10部门,研究拟定了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若干措施。经报省政府同意,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内容包括深化通关业务改革、简化单证要求、优化口岸作业流程、提升口岸信息化水平、规范口岸收费和提升口岸服务水平等6项21条具体举措。
 
  一、关于继续深化通关业务改革
 
  货物通关是跨境贸易的核心流程。《通知》着眼于进一步压减整体通关时间,优化通关流程,立足于改革创新,从海关对货物申报、监管、查验等方面,提出了提供多种报关方式、优化大宗商品检验监管、推广第三方采信、推进跨境电商监管模式改革、优化通关查验流程等5个方面的措施,方便企业自主选择报关方式和查验模式,有利于加快进出口商品通关速度,不断加大支持跨境电商新兴业态发展的力度,提升货物通关便利度。
 
  二、关于进一步简化单证要求
 
  申领和验核单证是跨境贸易的必要环节。《通知》从提高原产地证书的审签效率和口岸验放环节简化随附单证两个方面,提出了线上智能化自动审签+人工集中分类审签等新模式,精简了申报环节随附单证的数量,进一步减轻企业申领和申报的工作量,简化手续,提高效率。
 
  三、关于持续优化口岸作业流程
 
  《通知》从加强关港合作角度就深入开展“抵港直装”和“船边直提”试点提出要求,方便企业操作,增强通关预期,便利企业合理安排生产、运输等工作。另外,《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于2020年11月15日正式签署,为适应RCEP对通关时效的新要求,按照海关总署统一部署,《通知》对落实RCEP协定“6小时放行”也提出明确要求。
 
  四、关于不断提升口岸信息化水平
 
  提升信息化无纸化水平,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是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的重要手段。《通知》从海关、海事监管,关港信息协同,以及强化“单一窗口”功能,实现全程可视、便利出口退税、完善金融服务等方面,围绕方便企业,增强企业获得感,提出了7个方面的具体举措,以信息化助力便利化,通过提高信息化水平,推动口岸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
 
  五、关于进一步规范口岸收费
 
  口岸环节收费多为市场调节价收费。《通知》从两个方面对口岸收费行为进行规范和监管。一方面,加强口岸收费公示清单管理,依托“单一窗口”建设口岸收费自主更新系统,既方便企业及时、自主更新收费清单,也有利于对收费清单的监管,做到清单之外无收费。另一方面,强调关注相关舆情,加强对口岸收费的常态化监管,畅通举报渠道,查处价格违法行为,使口岸收费行为更加规范,收费标准更加合理。
 
  六、关于进一步提升口岸服务水平
 
  《通知》从三个方面对提升口岸服务水平提出目标和要求。一是推动口岸经营单位公开作业流程和作业时限,公布服务承诺,接受社会监督;二是畅通企业诉求回应渠道,及时关注企业诉求,回应企业关切,解决企业在通关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三是建立口岸服务评价机制,方便货主企业根据自身需要择优选择中介服务,引导中介企业优化服务。通过三个方面措施的推进落实,不断提升口岸服务水平和能力,打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的口岸营商环境。
 地区: 山东
 标签: 跨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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