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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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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3-26 16:17:20  来源: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351
核心提示:为做好2021年度我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抽查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粤府函〔2019〕235号)和《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清府办〔2019〕22号)要求,结合各单位报送的年度抽查计划,经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汇总,形成了《清远市2021年度市场
发布单位
清远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清远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1-03-25 生效日期 2021-03-25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附件:清远市2021年度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doc
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为做好2021年度我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抽查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粤府函〔2019〕235号)和《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清府办〔2019〕22号)要求,结合各单位报送的年度抽查计划,经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汇总,形成了《清远市2021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和《清远市2021年度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详见附件1和2),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成员单位依据工作计划安排组织开展好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同时,合理组织、督促指导好各县(市、区)相应市场监管领域开展抽查工作,确保完成年度抽查工作任务。对于牵头实施的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牵头单位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积极主动会同相关部门开展部门联合抽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请各成员单位于2021年11月30日请将计划的开展情况报送给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市市场监管局)。联系人:江耀洪;电话:3864841。
 
    附件1:清远市2021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wps
 
 
    清远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
 
    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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