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南昌市商务局2021年南昌市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南昌市商务局2021年南昌市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3-26 15:57:08  来源:南昌市商务局  浏览次数:1895
核心提示: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安委会和省商务厅相关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工作和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意识,推动全市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责任落实,有效预防和遏制安全事故,确保全市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结合全市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单位
南昌市商务局
南昌市商务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1-03-25 生效日期 2021-03-25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附件:
1.《南昌市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2.《南昌市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分工制度》
3.《南昌市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隐患整治制度》
4.《南昌市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信息报送制度》
5.《南昌市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微信群管理制度》
6.《南昌市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台帐管理制度》
7.《南昌市商务局属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安委会和省商务厅相关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工作和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意识,推动全市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责任落实,有效预防和遏制安全事故,确保全市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结合全市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省、市安委会和省商务厅的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商务工作中心任务,充分发挥商务部门职能作用,突出以“查风险、除隐患、防事故”为工作重点,采取“全面排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单位自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全员防范与重点管控相结合”的思路方法,创新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管理举措,深化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严防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全市商务工作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推动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目标和任务的落实,经研究,特成立2021年南昌市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督促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建军局长。
 
    副组长:黄信红副局长、张建平副局长、石浩副局长、胡足卿副局长、胡星四级调研员、陶东铭四级调研员、雷艳四级调研员、彭望元四级调研员。
 
    成  员: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商务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局属单位负责人,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查全市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有关重大问题和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流通业发展科,办公室主任由石浩副局长兼任,负责日常工作部署、协调和督查。
 
    三、责任分工
 
    为加强南昌市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管理,压实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责任,确保商贸行业安全稳定,按照“目标细化、责任到人、纪律严明、确保安全”的原则,根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和市商务局机关科室相关职能、行业管理职责,明确了2021年市商务局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指导督查责任分工,具体分工如下:
 
    (一)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商务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负责辖区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二)按照局领导和科室挂点县区分工,负责所挂点县区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指导和督促。
 
    (三)各业务科室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负责所分管各业务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指导和督促;负责局党委交办的有关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四)局属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由局分工联系领导和科室负责指导和督促。
 
    四、重点工作
 
    (一)依法依规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督促企业依法依规落实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做到安全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和应急救援“五到位”:一是安全责任到位。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印发<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项检查方案>》(洪安办字〔2021〕23号),牢牢抓住企业主要负责人这一“关键少数”,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法定职责开展全面体检。指导督促辖区商贸企业明确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逐级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二是安全投入到位。指导督促辖区商贸企业加大对安全教育培训、安全设施设备、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等方面的投入,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基础。三是安全培训到位。指导督促辖区商贸企业深化“四个能力”建设,加强对安全生产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建立员工安全培训档案台账。四是安全管理到位。指导督促辖区商贸企业完善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和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日常巡查、定期检查的隐患排查机制,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确保隐患整改到位。五是应急处置到位。指导督促辖区商贸企业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落实应急预案、应急准备和应急演练等应急处置责任。
 
    (二)持续推进商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
 
    根据《2020年南昌市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洪商务发〔2020〕37号),2021年为全市商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年,结合市安委会《南昌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十大攻坚战”工作方案》(洪安字〔2021〕3号),认真落实商贸行业攻坚行动。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指导督促批发、零售、餐饮、商贸物流、加油站、二手车、报废汽车、再生资源回收等商贸行业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紧盯商场、超市、市场、加油站等人员密集、高风险场所专项整治活动,要加强对大型商场(超市)商业促销、展会等活动的管理,确保商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成效。
 
    (三)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隐患排查整改力度
 
    各单位指导商贸企业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商贸企业开展常态化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紧跟上级相关部门专项检查工作部署,及时制定相关整治工作方案,采取专项督导、联合检查、明查暗访、调度通报等方法,重点对大型商超、成品油市场、物流仓储、再生资源回收等商贸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现场督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实行清单公告、限时整改、逐项销号、形成闭环管理。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和现场督查情况通报制度,尤其是重大活动、法定节假日和专项任务整治期间,更要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和现场督查,形成检查督导信息和台帐,并及时将发现的问题隐患和整改情况进行通报,确保商贸行业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点场所、重大活动安全无事故。
 
    (四)紧扣重点环节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江西省2021年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要点》(赣商务办流通字〔2021〕20号),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发挥安委会商贸安全专委会的作用,强化商贸领域安全管理责任,深入开展商贸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推进商贸行业安全生产规范建设,着力提升安全工作队伍的能力素质,推进帮扶指导和安全技术服务支撑,着力拓展商贸安全宣传工作模式。二是抓好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检查。围绕全国、省、市“两会”、国家法定节假日、“安全生产月”、极端灾害天气等重点时段,开展商贸行业安全专项检查,并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积极开展领导带队督查商贸行业安全工作。严格内容标准,规范督查流程,建立台账资料,发现问题必须跟踪督办,形成工作闭环。
 
    五、工作要求
 
    (一)周密部署,明确责任
 
    一是提高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提高站位、凝聚共识,增强责任感,始终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抓常抓细抓长。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切实增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意识,把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是加强调度。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制度,及时召开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统筹规划和研究解决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推进事项。
 
    三是明确责任。要结合《2021年南昌市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研究制定本单位、本行业的具有操作性的实施方案,成立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抓好工作部署,压实工作责任,夯实工作基础,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整体推进、检查督导等工作机制,精心组织、有序推进,共同促进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责任落到实处。市商务局机关各科室要按照市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指导督查责任分工,切实做到局责任领导负总责,分管科室负责人实行挂点分工负责制,做到对挂点县区商贸行业安全检查督导全覆盖,加强对科室分管业务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
 
    四是摸清底数。加强对辖区重点商贸行业场所数量、生产经营规模、消防行政许可、建筑防火、消防设施器材、安全疏散、消防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摸底,做好详细登记造册、建立台帐。
 
    (二)齐抓共管,常态督查
 
    各单位切实要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形成指导合力、上下联动、指导督促本系统本领域本行业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工作制度和主体责任;要积极配合消防、应急等部门加大对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监管力度;同时充分发挥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安委会商贸安全专委会职能,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合力攻坚,排查整治重大问题隐患。做到隐患排查和检查整治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发现问题隐患要“零容忍”,能立即整改的,要求企业马上整改到位;不能立即完成整改的要列出清单,限期整改。元旦、春节、“两会”、“国庆”等重点时段和重大活动期间所有相关责任人务必每天深入企业一线现场督导排查,确保全市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三)健全机制,严格问责
 
    全市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要按照市、区、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全领域覆盖,全员额履责,层层签订责任状,层层压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构建运行高效工作机制,认真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管理制度。市商务局将对辖区企业安全隐患问题较多、限期整改仍不到位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进行约谈或通报,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商务主管部门也应有针对性地对辖区商贸安全重点督导企业进行不定期约谈;对于发生事故的单位,市商务局将及时上报有关部门严肃执纪问责,以铁的作风、铁的手腕、铁的制度,确保商贸行业安全稳定。
 
    (四)巩固提升,通报讲评
 
    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商务主管部门要及时对辖区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专项整治、应急演练和检查督导等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和管理水平。6月底和12月底分别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半年小结、年终总结报送市商务局。市商务局每半年将对全市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一次通报讲评。
 
    附件:
 
    1.《南昌市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2.《南昌市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分工制度》;
 
    3.《南昌市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隐患整治制度》;
 
    4.《南昌市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信息报送制度》;
 
    5.《南昌市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微信群管理制度》;
 
    6.《南昌市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台帐管理制度》;
 
    7.《南昌市商务局属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联系人:钱皎兴,联系电话:83884222。
 
    电子邮箱: 393691168@qq.com。
 
    附件1
 
    南昌市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为及时了解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总结和发扬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进一步加强和提升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例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流通业发展科)负责组织召开;
 
    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例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节假日、重要会议及重大活动期间随时召开,如遇特殊情况接上级通知要求及时召开。
 
    三、工作例会参加人员为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局属各单位分管领导和业务科长,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商务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和业务科长。
 
    四、每年初将召开全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部署会,并请局机关科室负责人,局属各单位分管领导,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商务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和业务科长参加。
 
    五、会议的主要内容是总结通报前一阶段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情况;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难点问题;明确当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重点与目标,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和要求。
 
    六、参会各相关人员不得无故请假,如因特殊情况而请假须经局分管领导同意。
 
    七、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商务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务必建立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附件2
 
    南昌市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分工制度
 
    为切实加强南昌市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商贸行业安全稳定,本着“统筹协调,行业负责;分区包干,依法治安”的原则,围绕“目标细化,责任明晰;纪律严明,确保安全”的目标,根据职责分工,制定南昌市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分工制度。
 
    一、责任分解
 
    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实行“四级”责任分解体系:
 
    (一)市商务局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全市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部署。
 
    2.负责处理全市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重难点问题。
 
    3.领导小组局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带领分管机关各科室,负责分管行业、局属单位及挂点县区的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二)局机关各科室职责
 
    1.负责指导、督促分管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2.负责指导、督促挂点县区的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3.负责分管局属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三)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商务主管部门职责
 
    按照管行业管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负责落实辖区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四)局属单位、行业企业职责
 
    局属单位、商贸行业企业负责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主体责任,确保局属单位、商贸行业企业生产和经营的安全。
 
    二、责任追究
 
    (一)南昌市商务局机关相关责任人督导不力,排查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依法依规予以追责。
 
    (二)局属单位因抓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不力,造成安全事故,依法依规予以追责。
 
    (三)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商务主管部门对辖区商贸行业管理不力,督查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依法依规予以追责。
 
    (四)要严肃执纪问责,对问题隐患较多、整改不力的单位,组织约谈。市商务局将对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管理不力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进行约谈,必要时对重点企业进行约谈;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商务主管部门要对辖区重点行业企业进行不定期约谈。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及时上报有关部门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3
 
    南昌市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隐患整治制度
 
    为严格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隐患整治工作,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促进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切实消除事故隐患,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排查工作
 
    局相关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商务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相关行业企业务必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法律、法规,及时纠正安全生产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认真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排查不留盲区,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
 
    二、督查工作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市安委会等部门的要求,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商务主管部门,局机关各科室要严格督查,确保万无一失。重点督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各项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规程、规范、标准的情况。
 
    (二)企业是否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主体责任,是否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管理制度情况。
 
    (三)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落实情况。
 
    (四)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投入及经费保障等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
 
    (五)履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监督、检查、管理责任的情况。
 
    (六)对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结案及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
 
    (七)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消除情况。
 
    (八)配合督查生产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与消防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
 
    三、化解工作
 
    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各责任单位务必督促企业及时处理、及时消除,做到问题消除不过夜,对一时难以解决的困难问题,采取24小时紧盯看死,确保不出任何问题,并按程序及时上报,加大问题隐患整治跟踪问效,确保问题隐患销帐归零。
 
    附件4
 
    南昌市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信息报送制度
 
    为全面准确掌握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动态,及时高效研判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形势,明确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搞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商务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相关行业企业必须明确一名负责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信息报送员。
 
    二、局机关各科室督查台账等信息原则上每季度报送一次,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报送,平时督查过程中排查出的安全隐患信息及时报送,遇特殊时期、重要时间段要及时报送市商务局流通业发展科,并报送市商务局机关挂点科室。
 
    三、局属各单位自查台账及相关信息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报送到局机关相关责任科室和责任领导,同时报市商务局流通业发展科,并报送市商务局机关挂点科室。
 
    四、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商务主管部门加强信息收集报送工作,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务必将安全生产信息及现场督查工作记录报送到市商务局流通业发展科,并报送市商务局机关挂点科室。如遇突发性重大安全事故必须按相关属地责任及行业管理要求及时报送。
 
    五、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商务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要加强安全信息工作,按要求及时、准确、全面的标准报送各种安全信息,及时收发、传达、贯彻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管理文件。
 
    六、凡迟报、拒报、瞒报、漏报、伪造统计数据和检查情况等相关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5
 
    南昌市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微信群管理制度
 
    为更好地利用现代化网络信息技术,加强沟通联络,提高办公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微信工作群成员原则上实行实名制,在群中的昵称采用“单位+姓名”格式。为便于上传下达,微信工作群内人员严禁退群,因工作调整或人员变动者,可给群主或管理员说明情况后退群。
 
    二、群中只用于公务交流,严禁转发与工作无关的信息;要严格保守机密,严禁向非相关人员转发群内业务工作信息等。
 
    三、微信工作群成员尽量保持网络畅通,以免错过紧急通知。对于微信工作群内集中下发的通知、领导关于工作的指示,相关责任人要及时予以回复确认,比如收到、执行、马上执行之类回复语言,不应漠视相关信息。若确因网络、开会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做出回应的,也要在网络畅通或事情处理完毕后立即予以答复。在群里下达的当天需要完成的工作或解决的问题,即使当时难以完成,也要及时在群里做出回应或给出可行的实施办法,并要根据具体工作安排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四、群里人员分享的信息,获得大家认同或者不认同,可以展开讨论,有不同意见可以展开讨论,但不得包含任何恶意人身攻击行为,不得在群里谩骂他人。
 
    附件6
 
    南昌市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台帐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管理台帐的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以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需要,有关单位或人员必须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台帐工作。台帐的主要内容包括:各级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及人员名单、安全会议记录、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情况、各类安全生产责任书、检查督查记录、整改通知和整改情况登记、执行上级文件情况、应急演练情况和各类事故调查处理情况登记等。
 
    二、要确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台帐记录、收集和整理,如人员工作调动,要认真做好台账的交接清点工作,台账资料应按年度妥善归档保管。
 
    三、安全生产管理台帐工作要记录规范、字迹清晰、保存完整,防止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要切实体现和反映本单位或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真实情况,严禁弄虚作假。
 
    四、在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台帐归档的基础上,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总结提升,每半年将现场督查记录、整改通知和整改情况登记等台帐和总结报市商务局,市商务局将及时在全市通报,并抄送县区分管领导。
 
    附件7
 
    南昌市商务局属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确保商贸行业在安全生产和消防事故发生后,高效有序地实施安全生产和消防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并在市安委会统一领导下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类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二)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坚决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常态下的队伍建设、完善建章立制、预案演练等工作,做到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警钟长鸣,营造人人重视、个个有责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环境氛围。
 
    (三)快速反应,准确高效。加强应急管理,建立和完善安全事故应对处置预案体系,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演练,做到遇事反应迅速,程序操作规范,处置准确高效,着力提高抵御安全事故能力和防范应对处置能力。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负责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的组织、指挥、综合协调工作。
 
    局属单位凡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或消防事故,必须在30分钟内将事故发生简要情况报市商务局流通业发展科和相关责任科室、责任领导,同时一并报属地应急管理部门。市商务局接报后应迅速核实情况,并立即据实向市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同时,相关责任科室和责任领导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理相关事故。
 
    (一)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的简要经过、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控制事故次生灾害扩大的主要措施及效果情况;
 
    5.事故现场周边情况;
 
    6.需要支援的人员、设备、器材、联络电话、联络人姓名等;
 
    7.当地社会秩序情况;
 
    8.事故报告单位。
 
    抢险救援期间,应急处理指挥部必须每1小时向政府值班室和上级行业务主管部门报告一次抢险救援工作的进展情况。
 
    (二)应急处理指挥部人员构成
 
    总 指 挥:陈建军。
 
    副总指挥:黄信红、张建平、石浩(常务副总指挥)、胡足卿、胡星、陶东铭、雷艳、彭望元。
 
    成    员:局流通业发展科、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市场体系建设科、对外贸易科、服务贸易科、电子商务信息化科、消费促进科、市场秩序科、商贸服务业科、机关党委。
 
    (三)应急处理指挥部下设机构
 
    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安全保卫和灾害救援组、物资保障组、善后处理组4组,具体承担事故救援和处置工作。
 
    1.综合协调组:由局流通业发展科、办公室、商贸服务业科负责,具体承接重、特大生产安全或消防事故的报告;负责通知指挥部成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上级政府领导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2.安全保卫和灾害救援组:由局市场秩序科、市场体系建设科、电子商务信息化科负责,具体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人员有序疏散,并组织有关人员协助消防、抢险、救护等专业抢险队伍,进行抢险救援。
 
    3.物资保障组:由局消费促进科、组织人事科负责,具体做好处理突发安全或消防事故物资供应等保障工作。
 
    4.善后处理组:由局流通业发展科、办公室、机关党委负责,具体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处理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
 
    (四)应急措施
 
    应急处理指挥部接到报告或报警后,应立即报告总指挥和分管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副总指挥,由分管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副总指挥按本预案规定,迅速通知有关单位并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1.安全生产或消防事故发生后,市商务局应急处理指挥部应立即投入运作,指挥部及各成员科室负责人应迅速到位履行职责,严格按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实施;
 
    2.协助交通、通信、供水、供电等公用设施管理部门和企业应尽快恢复被损坏的道路、水、电、通信等有关设施,确保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3.协助公安部门加强事故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有关直接责任人员采取临时措施,防止失管失控;
 
    4.协助卫生部门组织急救队伍,及时提供救护所需药品、医疗设备和医疗技术,全力抢救伤员;其他相关部门应做好抢救配合工作;
 
    5.协助交通部门保证应急救援物资的运输;及时将指定的应急救援运输车辆(船)牌号、产权单位、联系方式和联系人员等基本情况报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备案;
 
    6.各相关单位要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事故发生后能正常使用。在抢险救灾过程中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阻拦和拒绝;
 
    7.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或现场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到场,积极采取应急自救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三、工作要求
 
    (一)现场指挥和救援队伍之间应保持良好的通讯联系。
 
    (二)车辆应服从指挥部的调度,并按要求行驶和停放。
 
    (三)对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大量泄漏救援,应使用防爆型器材和工具,应急救援人员不得穿带钉和化纤衣物,移动电话应关闭。
 
    (四)对有毒物质泄漏的处置,必须使用正压自给式防毒面具,对皮肤有害物质的处置,必须穿全封闭化学防护服、戴防护手套等。
 
    (五)事故污染区域应有明显警戒标志。
 
    四、预案管理
 
    (一)根据本单位职责、任务及工作实际,制定周密、详细、可操作的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配备专用防护用品、器材及专用工具等,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使干部职工熟悉并掌握应急预案的内容、工作程序及实施方法,确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预案能够立即付诸实施。
 
    (二)把应急管理作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做到经常检查,逐项落实。检查落实的主要内容:一是应急预案是否全面、详尽、可行;二是危险标识是否准确,事故预防工作是否落实;三是应急指挥是否灵敏、可靠;四是监测、报警系统是否满足实际需要;五是应急物资准备是否充足;六是应急处置措施是否齐全配套、应对有效;七是外援体系是否建立,社会联动沟通渠道是否顺畅;八是应急培训和演练是否按照规定组织实施,达到预期效果。
 
    五、附则
 
    (一)安全生产或消防事故发生后,本预案由市商务局应急处理指挥部总指挥指示启动。
 
    (二)若机构人员发生变化,则自动调整。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48)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840)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906)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87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76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