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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晋政发〔202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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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1-30 13:18:32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2817
核心提示: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及“四铁”工作要求,把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作为重要目标,把标本兼治、系统治理作为重要工作方法,把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三零”单位创建作为重要抓手,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推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灾害事故应急能力显著增强,自然灾害防御水平明显提升,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
发布单位
山西省人民政府
山西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晋政发〔2021〕1号
发布日期 2021-01-29 生效日期 2021-01-2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及“四铁”工作要求,把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作为重要目标,把标本兼治、系统治理作为重要工作方法,把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三零”单位创建作为重要抓手,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推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灾害事故应急能力显著增强,自然灾害防御水平明显提升,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为全面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现就做好全省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1. 强化安全生产领导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

    生产责任制规定及我省实施细则,制定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市县政府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各级领导干部要定期深入基层一线,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

    2. 压实部门监管责任。认真贯彻我省“三管三必须”实施细则,制定本部门年度安全管理行动方案。全面落实重点行业领域分类分级监管办法,绘制各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一张表”,将每一个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责任明确到相关行业部门及责任人员,确保精准化监管执法。对职责交叉、联系紧密的行业领域和环节“共进一步”,建立联动工作机制,防止出现监管盲区。发挥行业管理部门专业优势和应急管理部门综合优势,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3.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紧盯董事长、总经理和企业实际控制人这一关键少数,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承诺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推动企业做到主体责任、基础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严肃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及时有效惩戒失信行为,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4. 强化个人安全责任。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常态化,将安全责任向个人延伸,普及安全常识,强化安全意识,增强防范能力。让每个人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二、强化超前防范,推进依法治理

    5. 严格安全准入和风险管控。健全完善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和论证机制,对产业园区、重大工程项目都要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和论证,严防已淘汰、高风险的项目落地。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认真做好煤矿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工作,严把安全生产准入门槛;督促企业自主开展全过程、全方位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对风险按危害程度分级,落实监测、监控、预警等管控措施,建立并落实企业风险主动报告制度。

    6. 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推动企业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现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重大隐患及其排查整改情况向监管部门和企业职工“双报告”。监管部门对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核查销号。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落实重大隐患调查处理办法,对不按规定整改重大隐患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7. 完善安全法规标准。适时修订《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出台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方面的政府规章,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地方标准体系。

    8. 强化安全监管执法。积极推进我省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广应用“互联网+监管+专家”执法,持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贯彻实施《刑法》修正案,严格事故前严重违法行为刑事责任追究;完善执法监督机制,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提升安全监管队伍能力和监管执法装备保障水平。

    三、深化专项整治,解决突出问题

    9. 深入推进三年行动。在按要求对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排查整治的基础上,紧盯重点目标任务,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制度措施、挂牌督办、追责问责“四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采取召开现场推进会、专项督查等措施集中攻坚,按照时间进度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10. 深入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整治。

    煤矿:严格落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特别规定、煤矿安全监管专员制度、煤矿分级分类监察监管办法和煤矿矿长安全考核记分制度等制度措施,加强煤矿瓦斯、水害、顶板灾害治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

    危险化学品:全面开展化工园区评估和达标认定工作,有效管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开展涉及剧毒、易燃易爆等特别管控危化品的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行动,凡自动化控制系统、安全仪表系统、紧急切断装置(紧急停车)、可燃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未装备或未有效投用的,一律停产整顿。

    道路交通:以“两客一危”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营运、“三超一疲劳”、农用机动车载人等违法行为。严格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市场准入,推进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危桥改造工程,加强对高速公路长下坡、桥梁、隧道等风险较高和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排查整治。

    非煤矿山:抓实特定井工开采、露天开采的高陡边坡和尾矿库排水系统隐患排查及专项整治;继续推进采空区治理;完善尾矿库风险监测预警四级联网系统,提高信息化、精准化安全监管水平。建筑施工:严格落实我省《农村自建房规划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等“四办法一标准”,规范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持续开展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拆危拆违。以桥梁、隧道、高边坡等高危工程为重点,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建设、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严厉打击转包、非法分包行为,严防坍塌和高空坠落等事故发生。

    消防:深化高层建筑、博物馆和文物单位、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物流仓储以及农村地区、“多合一”、群租房、老旧小区等场所领域专项整治;推动人员密集场所、彩钢板建筑、文旅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电动自行车、电气火灾和打通生命通道等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切实降低火灾风险。

    特种设备、冶金工贸、文化旅游、城镇燃气、民爆等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各自实际开展专项整治。

    四、加强灾害防治,提升抗灾能力

    11. 加快推进“九大重点工程”建设。按照我省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实施方案,决战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九大重点工程”建设,及时研究解决工程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补齐自然灾害基础防御工程短板,确保年底明显见效。

    12. 抓好自然灾害风险防控。扎实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健全完善风险监测、会商研判等各项制度,强化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和联防联控。深入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筑牢防灾减灾的人民防线。

    13. 做好重点灾种防范工作。

    森林防火: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加强火源管控,落实各级领导干部包保责任制和群防群治措施,强化预警监测,一旦发生火情能够“打早、打小、打了”,严防扩大为重大森林

    草原火灾。

    水旱灾害:加强对河道、水库等防洪工程设施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水旱灾害风险管控,强化会商研判和监测预警预报,严格落实群策群防措施。

    地质灾害:加强对晋西黄土高原、太行山区和城镇社区等重点区域地质灾害监测,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预警,及时组织受到地质灾害威胁人员撤离避让。

    地震灾害:加强地震预警,加快推进地震易发区房屋加固工程和高标准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做好防震减灾和应急准备工作。

    气象灾害: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做好防范应对和应急处置工作,严格气象灾害风险管控,积极开展人工增雨防雹助力减灾救灾工作。

    五、强化基层基础,促进本质安全

    14. 编制实施“十四五”规划。认真编制并实施《山西省“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和本质安全能力建设规划》,安排一批煤矿灾害治理、化工园区安全整治、危化品企业本质安全改造、生命线工程和房屋设施抗震加固工程等重大项目,在产业优化升级的同时,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15. 推进科技进步。加快推进煤矿智能化开采和机器人应用,建设1000个智能化采掘工作面,打造一批本质安全型矿井;在化工企业继续推进连锁切断装置改造升级;在高危行业领域持续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作业”,提高装备现代化水平。

    16. 加快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高危行业安全生产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实现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联网。汇聚各部门和社会数据,建设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平台。加快建设上下贯通的应急指挥信息化体系,做好极端条件下应急通信保障,提升应急响应、指挥决策、救援协调和资源调拨等信息化支撑能力。

    17. 推进“三零”单位创建。以“零事故”单位创建为抓手,制定农村、社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南,加强农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安全基础管理,在创新管理、发现问题、夯实基础、提升本质安全上下功夫,不断扩大创建成果。

    18. 深化标准化创建。督促企业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持续开展反“三违”活动;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正常生产煤矿必须达到二级及以上标准,其他高危行业企业要达到三级及以上标准。

    19. 全面推行安责险。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信息平台,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

    20. 强化安全培训。在各级行政学院开设安全和应急管理课程,强化对领导干部的安全培训;推进应急管理部门人员专业化建设,通过调整补充、竞争上岗等方式,优化监管人员的专业结构素质;对所有执法人员,开展不少于2周的轮训;把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情况,作为对企业检查的重要内容;大力推广和规范网络在线教育,深入推进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

    21. 强化专业技术力量支撑。加强专家队伍建设,各部门要建立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库,专家数量和质量需满足各级各行业安全监管、防灾减灾和抢险救援工作需要。

    22.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各部门要加强与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沟通联系,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力度,新媒体要发挥传播和更新速度快的优势,与传统媒体齐唱共鸣,强化舆论引导。组织开展好防灾减灾周、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康杯”竞赛、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等主题活动,大力培育安全文化。

    六、提升救援能力,科学应对处置

    23. 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统分结合的应急指挥体系、防救相承的责任体系等“五大体系”,构建完善风险防控、监测预警、会商研判等“十项机制”,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

    24. 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提升各级各类救援队伍救援能力,加强应急物资储备,补齐应急救援力量短板。加强航空救援力量建设,通过政府购买航空救援服务,提升森林灭火能力;支持有关企业继续开展森林远程灭火装备制造研发,推广应急抢险装备使用。加强煤矿水害救援能力建设,提升救援现代化水平,确保煤矿水害救援能力走在全国前列。

    25. 高效应对事故灾害。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认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完善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域的抢险救援救灾协调联动机制,落实《山西省应急救援响应流程》,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加强现场指挥协调,加强事故和自然灾害情况报送,及时下拨救灾资金和物资,最大限度减轻事故灾害造成的损失。

    七、严格巡查考核,严肃责任追究

    26. 加强巡查考核。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纳入督查督办主要内容,切实加强巡查考核,推动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要采取通报、主流媒体公告等形式公开巡查考核结果,并把巡查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

    27. 严肃责任追究。对领导干部安全履职不到位、阻挠干扰安全执法工作的,要严肃问责。对每一起事故都要快查快处,及时向社会公布查处结果,接受群众监督。要加强事故警示教育,举一反三,堵塞漏洞,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

    山西省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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