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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海关总署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农产品保供稳价工作的通知 (农市发[202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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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2-09 11:34:22  来源:农业农村部  浏览次数:7144
核心提示:近期,受强寒潮天气及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地区蔬菜等农产品价格上涨较快,给居民生活必需品供应带来较大影响。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切实保障重要农副产品供给及价格稳定。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抓好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农产品保供稳价,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过好春节和日常生活需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 农市发[2021]2号
发布日期 2021-02-09 生效日期 2021-02-0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发展改革、财政、交通运输、商务、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厅(局、委),各直属海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发展改革、财政、交通运输、商务、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局(委):
 
    近期,受强寒潮天气及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地区蔬菜等农产品价格上涨较快,给居民生活必需品供应带来较大影响。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切实保障重要农副产品供给及价格稳定。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抓好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农产品保供稳价,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过好春节和日常生活需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各地要把“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作为重要民生工程,高度重视,守土有责,强化地方首责,压实市长负责制,建立农产品保供稳价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统筹抓好生产发展、加工收储、产销衔接、流通运输、市场调控、质量安全等各项工作,及时有效解决“菜篮子”产品因灾减产、产销不畅、流通受阻等突出问题,切实保障市场供应数量充足、种类丰富、价格基本稳定。受疫情影响县(市)和脱贫摘帽县(市),还要格外关注农村居民和脱贫户农副产品及生活必需品供应情况,让他们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宁的春节。
 
    二、切实保障“菜篮子”产品生产供给。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预判灾害性天气对生产的影响,完善防灾减灾技术方案,组织力量加强生产技术指导服务,保障生产用水、用电、用气,抓好棚室加固、补光增温、水肥管理、病虫害防治等工作,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低风险地区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引导和支持种植大户、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适度增加种植面积,加大生产管理力度,提升供给能力。中高风险地区要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通过组织生产突击队、技术服务队等应急措施,确保本地生产稳定、及时收获上市。“南菜北运”基地和北方设施蔬菜产区,要根据市场供需情况和今年春节人员流动变化,及时调整销售区域,适当增加市场供应数量。大中城市周边适当发展速生叶菜、芽苗菜,增加应急储备,做好补充市场供应准备。各地要按照2021年生猪稳产保供承诺目标,落实好保供责任和政策措施,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保障饲料原料稳定供应,加快恢复生猪产能,统筹抓好牛羊禽生产和水产养殖,引导养殖场(户)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及时调整出栏出塘计划,切实保障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生产供给。要加大例行监测、监督抽查力度,切实保障“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
 
    三、灵活用好“菜篮子”产品调控政策。做好进口冷链农产品新冠病毒防控,加快进口畜水产品通关速度,根据市场形势,做好中央储备肉投放工作。各地要落实国家关于“菜篮子”产品储备各项规定,依托有条件的农产品加工销售和冷链物流企业及农产品批发市场,适时建立和完善蔬菜等鲜活农产品应急收储制度,精准落实储备货源,有序组织市场投放,防止出现卖难和断供。北方大城市要视情有序做好冬春蔬菜储备投放工作。各地要强化“菜篮子”产品支持力度,切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1〕2号)规定,扎实做好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困难群众救助保障和关爱服务,及时足额发放低保、特困供养等救助金,确保城市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保障。
 
    四、加快疏通“菜篮子”产品运输堵点。要保障“菜篮子”农产品运输通道畅通,把粮油、蔬菜、肉蛋奶、水产品及化肥、饲料等纳入常态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范围,推广远端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对“菜篮子”农产品以及蔬菜种苗、仔畜雏禽、水产种苗、饲料、化肥等农资运输车辆不得随意拦截检查或限制通行。严格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严禁违法断路封路等阻断交通的行为,确保通往蔬菜基地、畜禽水产养殖场、畜产品加工屠宰场和农产品交易市场等关键场所道路畅通。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情况对承运企业和车主给予适当支持。
 
    五、多方拓展“菜篮子”产品销售渠道。要加强蔬菜等鲜活农产品批发市场疫情防控,积极推广鲜活农产品批发线上交易和点对点专车专线配货,中高风险区要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规范鲜活农产品批发和配货经营活动,减少人员接触,提高配货效率,降低流通成本。把脱贫地区农产品作为“菜篮子”产品有效供给的重要来源,协调产区和销区构建“点对点”的对接关系,优先安排采购销售。鼓励各地组织商超、社区门店等商业网点与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直接对接,实现直采直供,减少流通环节,顺畅产销衔接。要探索建立农产品供应省际联动应急机制,及时协助解决相邻省份出现的农产品卖难或供应困难情况,扎实做好港澳农产品平稳安全供应。通过开展“2021年网上年货节”等方式组织电商平台、超市配送等线上销售主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发挥自身优势,畅通终端销售网络。加强对鲜活农产品销售主体监管,严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一经发现,依法查处。关心关爱批发市场和商超工作人员、物流配送人员,优先落实疫苗接种等防疫措施,严禁不合理克扣工资待遇,保障合法权益。
 
    六、全面加强“菜篮子”产品市场监测。将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等大中城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重点商超全部纳入农业农村部全国农产品市场价格信息监测系统和商务部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系统,作为常态化疫情防控“保民生”措施落实的重要监测指标,作为“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的重要指标,落实数据报送属地责任。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鲜活农产品产地生产情况调度、市场运行动态监测,及时预警市场异动,及早启动相关预案和采取相关措施,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对不实或过度炒作影响农产品市场平稳运行的行为予以坚决打击,确保市场平稳有序。各地要切实摸清在田蔬菜和存栏存塘畜水产品种类、产量,针对今年春节人员流动变化,科学研判保障鲜活农产品供应的结构和需求,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农  业  农  村 部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财       政       部
 
    交  通  运  输 部              商       务       部         国 家 卫 生 健 康 委
 
    海   关   总   署              市  场  监  管 总 局
 
    2021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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