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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对进口冷链食品从港口提货至“第一存放点”冷库实施预约管理的方案》的通知 (沪肺炎防控办〔2021] 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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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1-13 16:39:51  来源:中国(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3.0  浏览次数:2199
核心提示:为有效防范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疫情输入风险,按照“科学防控、精准防控、人物同防、闭环管控”的工作部署,现决定对从上海口岸入关,进入市内储存、销售、加工的进口冷链食品,在进入市内“第一存放点”冷库前实行预约管理。已在口岸环节消毒的进口冷链食品除外。请各部门、各企业严格落实入库预约、到库确认等闭环管控措施,进一步防范疫情输入风险。
发布单位
上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上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发布文号 沪肺炎防控办〔2021] 10号
发布日期 2021-01-12 生效日期 2021-01-1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进出口
备注 附件:关于对进口冷链食品从港口提货至“第一存放点”冷库实施预约管理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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