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防控指挥部各工作组、各专业组、各成员单位,市有关单位,各区防控指挥部:
为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市防控指挥部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细化天津口岸进口冷链食品及环境预防性全面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一级冷库闭环管理工作等,切实保障相关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市海港疫情防控暨进口冷链物品管控专业组组织疫情防控各成员单位制定了《天津口岸环节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工作指引(第五版)的通知》,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天津口岸环节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工作指引(第五版).pdf
市海港疫情防控暨进口冷链物品管控专业组
2022年7月4日
(联系人:市商务局流通处 高峰;联系电话:022-58665682)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口岸环节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指引
2. 一级冷库高风险从业人员脱卸防护用品指引
3. 一级冷库脱卸防护用品监督员职责指引
4.口岸环节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消毒工作指引
5. 一级冷库作业区环境消毒指引
6. 一级冷库高风险集中居住区环境消毒指引
7. 一级冷库办公及公共区域消毒指引
8. 消毒评价指引
9. 一级冷库废弃物消毒和处置指引
10.进口冷链食品阳性货物处置指引
11. 一级冷库录入进口冷链食品追溯信息指引
12.一级冷库管理指引
13. 一级冷库分区及功能设置指引
14.一级冷库出入库流程指引
15.一级冷库准入退出机制指引
16. 进口冷链食品承运单位管理指引
17.天津口岸进口冷链食品提箱办单流程(第四版)
18. 天津港平台承运车辆准入退出指引
19. 天津口岸一级冷库名单
20. 核酸检测医学检验实验室名单
21.进口冷链食品消毒出入境检疫处理单位名单
22. 一级冷库从业人员疫苗接种情况统计要求
23. 一级冷库每日疫情防控自查表
24. 一级冷库入库车辆进出场及进口冷链食品入库消毒工作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