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鲁农发电〔2020〕93号)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鲁农发电〔2020〕93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1-04 11:41:04  来源: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浏览次数:1295
核心提示: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鲁安明电〔2020〕2号)要求,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有力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文号 鲁农发电〔2020〕93号
发布日期 2020-12-31 生效日期 2020-12-3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市农业农村局,沿海市渔业主管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鲁安明电〔2020〕2号)要求,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有力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坚守安全底线,强化责任落实。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切实加强对元旦春节期间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全面分析本地区农业安全生产特点,有针对性地研究部署落实防灾减灾救灾措施,严密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推动层层压紧压实责任链条,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要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节日安全防范工作,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紧盯重点领域,实施精准整治。要深刻吸取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紧盯渔业、农机、种植业、农药使用和防范一氧化碳中毒等重点,全面细致地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真正做到查缺补漏、消除盲区、堵塞漏洞,全力保障元旦春节期间农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渔业方面,要对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再部署、再落实、再检查,结合冬季海上生产作业特点,全面开展海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渔船救生消防、通讯导航、号灯及防避碰设备配备情况,坚决查处渔船带病出海、船员无证上岗等问题,突出渔港码头和重点渔区,集中消除渔船渔港源头隐患。要突出抓好商渔船碰撞事故防范,加大对商船航道通行密集区和商渔船事故高风险区域的检查频率,督促渔船航行、作业和锚泊的值班瞭望。要重点做好安全监管措施落实,层层压实责任,重点督促基层渔业组织、渔业生产企业、船东(船长)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真正把安全责任和工作措施落实到港、到船、到人。
 
    农机方面,要针对冬季恶劣天气较多、人员出行密集、交通繁忙等特点,强化源头治理,堵塞管理漏洞。要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的联合执法,加大乡村道路安全检查,严厉查处拖拉机违法载人、酒后驾驶、超载超速、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脱检漏审、拼装改装、伪造变造证照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尤其是要加大对运输型拖拉机等重点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的执法检查和处罚。要安排农机安全监管人员深入基层,重点检查农机合作社、农机维修点、农机库棚、培训学校、作业场所安全隐患和整治情况,有效防范和遏制农机重特大事故发生。要抓好变型拖拉机清理整治回头看和巩固提升工作,为全省冬季道路交通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奠定坚实基础。
 
    种植业方面,要加强设施农业安全生产,密切关注天气变化,细化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指导设施农业种植户科学防范寒潮、大风降雪等极端灾害天气,确保农业生产安全,保障“两节”蔬菜市场供应。
 
    农药方面,要加大农药生产经营使用安全检查力度,重点查处违规生产经营、违法和超范围使用禁用农药的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药行为,开展农药经营标准化创建活动,对农药生产经营企业及销售门店进行全面风险隐患检查,确保生产安全、储药安全、用药安全。
 
    防范一氧化碳中毒方面,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村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工作,坚持宜气则气、宜电则电,采取多种清洁能源方式,提高农村清洁用能比重。将“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宣传教育”纳入农村社会事业有关宣传内容,切实加强农民素质教育,逐步养成良好生产用能、生活取暖习惯,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
 
    三、加强监测预警,做好应急准备。各地要加强与应急、气象、公安、交通、海事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前制定应急措施,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提早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做到早预警、早准备、早防范。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安全生产信息传达畅通。做实做细相关应急预案,加强抢险救灾应急演练,提升快速反应能力和抢险实战能力,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快速、科学、有效处置,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要坚持预防为主,防范在先,针对冬季低温、雨雪冰冻等天气特点和农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规律,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微博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渔业、农机、农药使用、防范一氧化碳中毒以及农业防火等安全生产知识宣传,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增强安全防范能力。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12月30日
 地区: 山东 
 标签: 农业 安全事故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2138)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2137) 法规动态 (95)
法规解读 (2954) 其他法规 (345)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81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5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