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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一照通”提交材料规范和申请文书规范的通知 (佛市监注〔2020〕6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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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12-16 10:31:04  来源: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2034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深化“一照通”改革,推动“一照通”的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商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和商事登记申请文书规范的通知》(粤市监规字〔2019〕1号)和《关于印发食品经营许可办事指南的通知》(粤食药监局食营〔2018〕55号),组织编制了《“一照通”提交材料规范》和《“一照通”申请文书规范》(于2020年12月15日起实施),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一照通”申请表格及提交材料规范》自上述两规范实施之日起停止执行。
发布单位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佛市监注〔2020〕649号
发布日期 2020-12-15 生效日期 2020-12-15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深化“一照通”改革,推动“一照通”的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商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和商事登记申请文书规范的通知》(粤市监规字〔2019〕1号)和《关于印发食品经营许可办事指南的通知》(粤食药监局食营〔2018〕55号),组织编制了《“一照通”提交材料规范》和《“一照通”申请文书规范》(于2020年12月15日起实施),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一照通”申请表格及提交材料规范》自上述两规范实施之日起停止执行。
 
    市市场监管局将对政务内、外网上的办事指南等相关栏目信息进行更新,各单位要及时更新登记注册大厅及政务内、外网站的相关栏目信息。实施过程中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服务工作实施范围调整的,以最新公布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为准。
 
    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向市市场监管局许可注册科报告。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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