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省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陕市监发〔2020〕176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省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陕市监发〔2020〕176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12-07 10:18:54  来源: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5911
核心提示:《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已经省局全面推进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将上述两个文件和《陕西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药品综合类)(试行)》《陕西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疫苗类)(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向省局反馈。
发布单位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陕市监发〔2020〕176号
发布日期 2020-12-04 生效日期 2020-12-04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2022-07-08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废止依据: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修订后的省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陕市监发〔2022〕268号)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行政机构: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已经省局全面推进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将上述两个文件和《陕西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药品综合类)(试行)》《陕西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疫苗类)(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向省局反馈。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3日
 
    (规范性文件编号:40-104[2020]3号)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2129)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2100)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943) 其他法规 (345)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121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3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