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兽药部分)》等6个裁量基准的通知 (津农委规〔2024〕6号)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兽药部分)》等6个裁量基准的通知 (津农委规〔2024〕6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12-25 16:27:56  来源:天津市农业农村委  浏览次数:42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农业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合法、合理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涉农法律法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80号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等制度文件,市农业农村委结合实际,对兽药、饲料、植保、农机、农业领域生物安全、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等6个部分的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天津市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兽药部分)》《天津市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饲料部分)》《天津市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植
发布单位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发布文号 津农委规〔2024〕6号
发布日期 2024-12-25 生效日期 2024-12-25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农业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合法、合理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涉农法律法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80号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等制度文件,市农业农村委结合实际,对兽药、饲料、植保、农机、农业领域生物安全、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等6个部分的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天津市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兽药部分)》《天津市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饲料部分)》《天津市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植保部分)》《天津市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农机部分)》《天津市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农业领域生物安全部分)》《天津市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水生野生动物保护部分)》。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文件同时停止执行。

2024年12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1.天津市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兽药部分).xlsx

   2.天津市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饲料部分).xlsx

   3.天津市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植保部分).xlsx

   4.天津市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农机部分).xlsx

   5.天津市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农业领域生物安全部分).xlsx

   6.天津市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水生野生动物保护部分).xlsx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2141)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2144)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955) 其他法规 (345)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2.780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4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