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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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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11-25 01:05:54  来源: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2080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工作部署,方便申请人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自2020年11月21日起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
发布单位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0-11-20 生效日期 2020-11-2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备注  
    为贯彻落实《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工作部署,方便申请人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自2020年11月21日起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11月21日起所有食品经营许可项目(含新办、变更、延续、补办)均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不包含“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包括正本、副本。已发放的纸质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二、食品经营许可申请获得批准后,申请人可登陆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政务服务平台(https://banshi.scjgj.beijing.gov.cn),进入食品经营网上办理页面后,在“证书下载”菜单中下载食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并可根据需要打印食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打印件。
 
    三、申请人打印有困难的,可以在申请许可时提出打印食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打印件的需求,由负责许可的工作人员协助申请人打印。
 
    四、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的,允许食品经营者以电子形式展示食品经营许可证,允许展示食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打印件。
 
    五、已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的单位,申请延续、变更、注销等许可业务时,无需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六、我局将按要求在本局网站公示食品经营许可信息,公众可通过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查验许可信息。
 
    特此公告。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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