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及满洲里、二连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盟市税务局:
现将《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的通知》(国市监注〔2020〕12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优化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
将申领税控设备、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纳入企业开办一网通平台(以下简称“一网通”平台),实现企业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一表填报”、“一网办理”。
二、提升线下“一窗服务”水平
强化属地责任,依托当地政务服务大厅,完善企业开办服务专区设置。有条件的地方可推行一个窗口一次领取模式,实现企业开办全流程一站式、集成化办理。进一步深化政银合作,更大范围推广寄递服务和自助打印模式,实现全程“零见面”办理。
三、扩大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发票、电子印章应用范围
进一步完善电子营业执照在企业登记、公章刻制、涉税服务、社保登记、银行开户等领域的应用机制,同步实现“一网通”平台领取电子发票,推进电子印章的应用管理。
四、加强组织领导,优化企业开办服务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企业开办环节在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方面的推动力和影响力,统筹安排、协同推进,以“自治区营商环境‘开办企业’指标评价报告”的短板和弱项为问题导向,强化工作合力,缩小地区差异,形成优化企业开办服务的常态化工作机制。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