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国外法规 »韩国修改《食品卫生法实施规则》的部分内容

韩国修改《食品卫生法实施规则》的部分内容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10-14 02:26:22  浏览次数:5999
核心提示:9月25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食品卫生法实施规则》部分修改单,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为了避免酱类及食醋的内容物泄露到外部,在进行了单独包装并没有发生危害的可能性时,允许对酱类及食醋进行分装、销售。   接受该年度食品卫生教育的人员,在其经营场所所属的特别市、广域市、特别自治市、道、特别自治道的辖区内接受的食品卫生教育与从事的食品卫生教育为同一业种时,视为接受了同业种的食品卫生教育。   此外,加强休闲餐饮店经营者或普通餐饮店经营者安置音响设备及允许客人跳舞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标准。
发布单位
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
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
发布文号 总理令第1639号
发布日期 2020-08-24 生效日期 2020-09-25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法规 专业属性 通用基础
备注 9月25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食品卫生法实施规则》部分修改单,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为了避免酱类及食醋的内容物泄露到外部,在进行了单独包装并没有发生危害的可能性时,允许对酱类及食醋进行分装、销售。   接受该年度食品卫生教育的人员,在其经营场所所属的特别市、广域市、特别自治市、道、特别自治道的辖区内接受的食品卫生教育与从事的食品卫生教育为同一业种时,视为接受了同业种的食品卫生教育。   此外,加强休闲餐饮店经营者或普通餐饮店经营者安置音响设备及允许客人跳舞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标准。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398)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0060) 法规动态 (86)
法规解读 (2643) 其他法规 (508)
推荐国外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32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46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