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齐齐哈尔市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两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齐齐哈尔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9号)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齐齐哈尔市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两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齐齐哈尔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9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6-12-19 01:47:07  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560
核心提示:《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齐齐哈尔市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两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由齐齐哈尔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11月18日通过,经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6年12月16日批准,现予公布。
发布单位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 齐齐哈尔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9号
发布日期 2016-12-19 生效日期 2016-12-1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废止的相关法规:齐齐哈尔市渔业管理细则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齐齐哈尔市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两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由齐齐哈尔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11月18日通过,经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6年12月16日批准,现予公布。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12月19日
 地区: 齐齐哈尔市 
 标签: 地方性法规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418)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0136) 法规动态 (210)
法规解读 (2650) 其他法规 (510)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38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