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协助开展2020年第二次生鲜乳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生乳》国标指标监测的函 (晋农办牧医函〔2020〕40号)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协助开展2020年第二次生鲜乳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生乳》国标指标监测的函 (晋农办牧医函〔2020〕40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9-18 09:31:30  来源: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浏览次数:1549
核心提示:按照《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生乳>国标指标监测和奶畜养殖散户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农牧便函[2020]624号)和《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晋农办牧医发〔2020〕57号)要求,农业农村部于9月21日起在我省开展2020年第二次生鲜乳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生乳》国标指标监测,在全省范围内抽检生鲜乳样品206批次,《生乳》国标指标监测抽检生鲜乳样品20批次。
发布单位 暂无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暂无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市农业农村局:

    按照《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生乳>国标指标监测和奶畜养殖散户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农牧便函[2020]624号)和《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晋农办牧医发〔2020〕57号)要求,农业农村部于9月21日起在我省开展2020年第二次生鲜乳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生乳》国标指标监测,在全省范围内抽检生鲜乳样品206批次,《生乳》国标指标监测抽检生鲜乳样品20批次。请各市高度重视此次抽样工作,及早组织,安排专业人员配合完成监测任务。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0年9月17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396)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0003) 法规动态 (60891)
法规解读 (2640) 其他法规 (50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225 second(s), 9 queries, Memory 0.79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