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安委办,有关省直单位:
根据《湖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省安委办制定了《湖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任务清单》,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建立分管领导牵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专项工作协调组,制定工作制度,明确业务处(科)室,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及时研究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定期研究部署,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汇聚监管及危险化学品企业齐抓共管、同频共振的磅礴力量;挂图作战,加强督促指导,实行“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一事一推动、半年一总结”,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地。省协调组由分管副省长担任组长,省安委办具体承担省协调组日常工作,成立实施领导小组,由省应急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朱崇洲同志任组长,各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省应急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
二、要突出重点,有序推进。以防控系统性安全风险为重点,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各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确定化工产业发展定位,建立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协调沟通机制,严格高风险化工项目准入条件;深入开展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辨识与隐患排查,建立健全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不断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全过程全环节安全管理;把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从业人员作为高位行业领域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重点群体。深入推进问题源头治理,形成长效机制,实施脱胎换骨改造,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源头上控制风险。
三、要强化督导,严格执法。各级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要将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纳入监管考核重点内容,实施常态化监督指导。持续开展打非治违,突出对源头管理失控、监管责任悬空、本质安全水平低下、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等突出问题上集中整治。强化安全执法和跟踪问效,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开展计划执法、随机抽查、交叉执法,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整改到位。坚持执法寓服务之中,组织专家服务指导,支持示范创建,支持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创新,切实帮助危险化学品企业解决安全生产难题,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安全重大风险。
请各市州安委办、有关省直单位将此件转发至各县(市、区)安委办、有关部门及相关企业,并于9月20日前上报专班联络人员名单。联系人:省安委办(省应急管理厅)管正良,电话:0731-89751250。
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