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住宿餐饮行业应对疫情影响加快复工复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17号)精神,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部门统筹安排1亿元纾困资金,切块下达给各市州用于住宿餐饮行业新增就业补贴。在省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缴纳税收,信用记录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2020年6月30日前恢复营业的住宿和餐饮企业、个体工商户可以到各市州商务部门申请。
申报条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新招用人员(以签订劳动合同时间为准),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月发放三个月以上工资(不低于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可申领一次性新增就业补贴资金,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1000元/人,具体标准由市州确定并对外公示。各市州商务、财政、发改部门应在10月20日前将补贴资金发放到符合条件的住宿餐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