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省安委办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部署要求,我局制定了《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见附件1),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责任
在全国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批准的,是安全生产领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是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的攻坚行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生命重于泰山”、“安全第一”的理念,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的政治责任。
二、加强领导,狠抓督导落实
局直单位要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结合实际成立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班,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实际,制定专项实施方案,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组织力量抓好落实。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把专项整治情况纳入考核、巡查内容,建立和完善考核评价制度,确保各项工作得到落实。
三、突出重点,消除重大隐患根源
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情况,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人群,全面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要特别瞄准长期以来反复出现、反复治理的重大风险、重大隐患,认真梳理和彻底根治一批老大难问题,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总结经验,健全长效机制
各单位要坚持在边查边改中总结推广创新性经验做法,逐步建立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为重点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制度体系、标准体系、保障体系等,形成林草行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立即部署启动安全生产整治三年行动,并于7月15日前向局安委办报送专项实施方案和整治行动进展情况。为做好沟通对接工作,请各单位明确1名干部为信息员,于7月3日前将报名回执(见附件2)反馈局安委办。
2.报名回执
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