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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暂停厄瓜多尔3家生产企业在华注册有关事宜的公告 (海关总署2020年第81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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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7-10 04:04:24  来源:商务部  浏览次数:3166
核心提示:近日,海关从厄瓜多尔3家企业进口冻虾的集装箱内壁和外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6个,虾体和内包装样本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经核酸序列分析并经专家研判,检测结果提示3家企业产品的集装箱环境、货物外包装存在被新冠病毒污染的风险,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为了消除风险隐患,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海关相关规章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发布单位
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 海关总署2020年第81号公告
发布日期 2020-07-10 生效日期 2020-07-1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进出口
备注  相关公告:
关于西部物流园一冷库进口冻南美白虾 部分外包装检测新冠核酸呈阳性的情况通报
关于厄瓜多尔冻南美白虾排查处置情况的通报
萍乡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近期我市消费者购买厄瓜多尔冻南美白虾产品相关疫情防控情况的公告
    近日,海关从厄瓜多尔Industrial Pesquera Santa Priscila S.A.(注册编号24887)、Empacreci S.A.(注册编号681)、Empacadora Del Pacifico Sociedad Anonima Edpacif S.A.(注册编号654)3家企业进口冻虾的集装箱内壁和外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6个,虾体和内包装样本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经核酸序列分析并经专家研判,检测结果提示3家企业产品的集装箱环境、货物外包装存在被新冠病毒污染的风险,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为了消除风险隐患,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海关相关规章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暂停上述3家企业在华注册资格。
 
    二、暂停上述3家企业的产品进口,暂停受理3家企业产品的进口申报。
 
    三、进口商应立即对上述3家企业3月12日以后生产的冻虾进行召回,对海关暂扣的上述3家企业3月12日以后生产的冻虾实施退货、销毁等处理,并向进口地海关提供货物的进口和销售记录。拒不执行的,由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海关相关规章的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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