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备案的通知 (皖粮仓网函〔2020〕47号)

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备案的通知 (皖粮仓网函〔2020〕47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7-08 11:04:05  来源: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浏览次数:1096
核心提示:“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自实施以来,各地高度重视,成立组织,加强领导,扎实推动,总体进展顺利,取得阶段性成效。近据部分县反映,由于“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制定实施方案时间较早,国家对项目建设的管理规定调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五优联动等各子项建设规模在实施中有所增减,为更规范推进项目实施,需要适当调整实施方案。针对上述情况,为扎实有效推进项目建设,确保所有项目年底前按期全面完成,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制定了关于“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备案的通知。
发布单位
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布文号 皖粮仓网函〔2020〕47号
发布日期 2020-07-06 生效日期 2020-07-0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30个“中国好粮油”示范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省级“中国好粮油”示范企业:

    “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自实施以来,各地高度重视,成立组织,加强领导,扎实推动,总体进展顺利,取得阶段性成效。近据部分县反映,由于“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制定实施方案时间较早,国家对项目建设的管理规定调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五优联动等各子项建设规模在实施中有所增减,为更规范推进项目实施,需要适当调整实施方案。针对上述情况,为扎实有效推进项目建设,确保所有项目年底前按期全面完成,提出以下要求:

    1.各示范县、有关中央在皖粮食企业和省属国有粮食企业根据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可以适当调整“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但必须严格按照《财政部粮食和储备局关于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的意见》(财建〔2019〕287 号)、《“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实施指南》(国粮规〔2019〕183 号)、《关于转发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徽省“优质粮食工程”三年实施方案程序性审核结果表〉的通知》(皖粮仓函〔2019〕 242 号)和《关于转发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徽省“优质粮食工程”三年实施方案备案性审核结果表〉的通知》(皖粮仓函〔2020〕 9 号)等文件要求。

    2. 示范县、有关中央在皖粮食企业和省属国有粮食企业调整后的“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或原方案的调整意见(示范县实施方案要以县政府名义发文)请于8月10日前报省粮食和储备局、省财政厅备案,逾期不予备案。

    3.各地要加快项目建设,如期完成建设任务,同时做好项目验收、绩效评价等工作,确保“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各项工作圆满收官。

    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0年7月6日
 地区: 安徽 
 标签: 备案 粮油 粮食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44)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828)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903)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88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3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