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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市监发〔2020〕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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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6-22 08:57:54  来源: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601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2020年湖南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制定本方案。
发布单位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湘市监发〔2020〕87号
发布日期 2020-04-23 生效日期 2020-04-23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长沙市知识产权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已经省局第6次局务会议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23日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2020年湖南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发展为要务,以改革为动力,以安全为底线,以问题为导向,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持续推进制度创新,坚决防范系统风险,全面加强能力建设,努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推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简政放权,形成发展新动能
 
    1.加强公平竞争审查。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联合省发改委、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等单位,对2019年12月31日前我省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清理,修改、废止一批不利于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并将清理工作情况报送省政府。(时间安排:6月30日前。责任单位:省局反垄断局、各市州市场监管局。以下任务均需市州市场监管部门落实责任,不再列出。以下责任单位中的处室均指省局处室)将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列入今年工作计划,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时间安排:11月30日前。责任单位:反垄断局)
 
    2.持续推进企业开办便利化。联合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省税务局等部门优化“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流程,推广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确保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在3个工作日内。(时间安排:持续推进。责任单位:登记注册局)整合“证照分离”改革后属于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事项,实行“多证合一”。开展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照合一”改革试点,在中国(湖南)自贸试验区获批后推行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照合一”。(时间安排:12月31日前。责任单位:登记注册局、食品经营处)
 
    3.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在全省国家级园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对涉企行政许可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按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分类实施改革,加强信息归集共享和事中事后监管,力争在年底前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时间安排:12月31日前。责任单位:省药监局,登记注册局、承担“证照分离”改革任务的相关处室)
 
    4.持续推进产品准入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调整和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目录的要求,切实做好市场监管总局审批权限下放的承接和实施事宜,实行“一企一证”和食品相关产品告知承诺制度。(时间安排:总局改革文件下达10日内。责任单位:产品监督处)对通过告知承诺和“先证后核”方式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实行全覆盖例行检查和后置核查,发现企业实际情况与自我承诺内容不符的,依法撤销生产许可证书。(时间安排:持续推进。责任单位:产品监督处)全面推进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电子证书管理。(时间安排:12月31日前。责任单位:食品生产处、食品经营处)推动下放机动车检测机构、气瓶充装许可审批权限,推动改革红利更多地惠及广大企业。(时间安排:7月31日前。责任单位:认可检测处、特种设备局)鼓励市场主体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要求的企业标准,支持有关产品、技术、质量、品牌、服务等标准与国际接轨互认。(时间安排:持续推进。责任单位:标准化处)
 
    5.持续推进药品准入制度改革。认真落实《湖南省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实施意见》《湖南省鼓励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政策措施》,协调各相关部门依法履职,加快推进全省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督促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全面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建立药物警戒制度,全面落实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的主体责任。(时间安排:持续推进。责任单位:省药品监管局)
 
    6.提升动产抵押登记服务效能。按照市场监管总局部署,配合做好各类动产抵押登记系统的整合,加强后台监管。加大培训和宣传力度,指导基层充分利用全国市场监管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系统,限时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的设立、变更、注销,提升服务效能。(时间安排:持续推进。责任单位:网监处)
 
    7.推动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与政府部门脱钩。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推动检验检测机构整合、转企等改革工作。按照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及时做好“清理检验检测行政许可”事项职能范围内工作,实施统一的资质管理,避免重复评价。(时间安排: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部署及时推动。责任单位:人事处、认证监管处、认可检测处)
 
    8.进一步完善企业注销制度。深化市场主体注销便利化改革,优化市场主体注销办理流程,改革清算公告发布渠道。完善注销“一网服务”平台功能,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联动。拓展简易注销登记主体适用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各种类型市场主体(包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均可适用简易注销。将申请简易注销企业的公告时间由45天压缩为20天,减少公告等待时间。(时间安排:持续推进。责任单位:登记注册局)
 
    (二)加强市场监管,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
 
    9.加强涉企收费治理。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违规涉企收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检查。(时间安排:7月30日前。责任单位:价监局)加大对具有法定职责、政府部门委托或授权事项的行业协会收费的检查力度。(时间安排:11月30日前。责任单位:价监局)严格国家和省用电用气方面阶段性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管,切实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加强疫情防控期间中央和地方出台涉企收费优惠政策、原有涉企收费减免政策、小微企业信贷、口岸收费等优惠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管,严肃查处搭车收费、转嫁成本、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疫情期间全省收费公路免费通行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管,强化高速公路救援收费、服务区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严肃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时间安排:疫情防控期间。责任单位:价监局)
 
    10.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推动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一单两库”,对抽查事项实施清单管理。建立全省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时间安排: 4月30日前上线试运行。责任单位:信用监管处、信息中心)实现部门监管信息与省级统一监管平台互联互通。(时间安排:9月30日前。责任单位:信用监管处、信息中心)推动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时间安排:12月31日前。责任单位:信用监管处)
 
    11.加强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非免疫规划疫苗委托配送企业监督检查,检查覆盖率100%。(时间安排:12月31日前。责任单位:省药品监管局)贯彻落实《2020年湖南省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半的中药饮片专项整治,督促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落实药品安全主体责任。(时间安排:持续推进至2021年8月31日。责任单位:省药品监管局)加强对集中采购中选药品和通过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的专项检查,促进药品生产企业进一步提升药品质量,中选药品生产过程持续合规、质量持续稳定。(时间安排:持续推进至 2021年8月31日。责任单位:省药品监管局)开展第二类精神药品专项检查,督促企业持续合法合规生产经营。加强血液制品、放射性药品、无菌药品等高风险药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对麻醉药品生产企业和精神药品生产企业开展季度巡查。以多组分生化药、中药注射剂、集中采购中选品种、儿童用药、基本药物、通过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近两年内新批准品种为重点品种,以原辅料购进、质量检验、关键工序过程控制等为重点环节,以改扩建车间和重新审核发证的企业为重点企业,有的放矢地开展监督检查。(时间安排:持续推进至2021年3月31日前。责任单位:省药品监管局)对投诉举报、检验监测发现的风险线索,及时组织专项调查和飞行检查。(时间安排:持续推进。责任单位:省药品监管局)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专项检查(GVP),将GVP检查与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相结合。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包括药械化不良反应/事件)监测系统建设,争取在已建立的国家哨点基础上,针对新药、基本药物和高风险品种在全省综合医院中增加20个哨点。完善基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指导各市州市场监管局设立专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规范监测网站操作,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培训,进一步发挥四级监测网络实效。(时间安排:持续推进。责任单位:省药品监管局)
 
    12.着力抓好食品安全风险管控。坚持以“四个最严”为统领,推动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持续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全面完成省食品安全委员会2020年重点工作安排任务,食用农产品和食品检验量达到4批次/千人,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在98%以上,提升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感、满意度。(时间安排:12月31日前。责任单位:食品协调处、食品生产处、食品经营处、特殊食品处、食品抽检处)
 
    13.着力抓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组织开展全省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治理专项行动,切实排查安全隐患。(时间安排:5月31日前。责任单位:特种设备局)深化特种设备领域“强执法防事故”行动,严格执行重点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对公众聚集场所和问题反映集中的特种设备实施重点监督检查,保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高压严管态势。(时间安排:12月31日前。责任单位:特种设备局)
 
    14.着力抓好工业产品安全监管。以一次性塑料餐饮具、电线电缆、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等获证企业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随机抽查20%的获证生产企业。(时间安排:11月30日前。责任单位:产品监督处)依据市场监管总局《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管目录》,制订省级监管目录和抽查计划,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任务承担机构,分批次下达抽查任务,努力提高监督抽查有效性。(时间安排:8月30日前。责任单位:产品监督处)组织工业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和从业人员质量安全业务培训。选定20家左右质量保障能力较强的企业,开展风险监测。拟制风险监测实施方案,对非标生产或可能存在质量风险隐患产品的风险进行评估、预警和处置。(时间安排:11月30日前。责任单位:产品监督处)
 
    15.着力抓好认证监管。落实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改革部署,重点检查安全风险高的电线电缆、防爆电气、家用燃气灶具等强制性认证产品的认证有效性。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随机抽查5%的获证企业,采取专项抽查、不合格产品倒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全面开展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用品领域认证活动专项整治行动,维护和规范认证市场秩序。(时间安排:12月31日前。责任单位:认证监管处)
 
    16.切实加强信用监管。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归集市场主体信息,加强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共享,完善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制度,健全信用修复机制。依托公示系统(湖南)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开展失信联合惩戒、信用大数据开发利用等工作。积极向市场监管总局争取信用建设和信用监管试点任务。(时间安排:持续推进。责任单位:信用监管处)
 
    17.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组织开展商标、专利、地理标志侵权假冒专项执法,加大对侵权假冒案件的查办和督办力度,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时间安排:持续推进。责任单位:执法稽查局、知识产权保护处)通过“蓝天”行动和 “双随机、一公开”加强对知识产权服务业的监管,将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有机结合,形成定位明确、分工合理、相互协调、运转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提升服务质量和规范化水平。(时间安排:12月31日前。责任单位:知识产权促进处)落实《专利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对重复专利侵权行为、不依法执行行为等严重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时间安排:持续推进。责任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处)推动建立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机制和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健全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时间安排:持续推进。责任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处)
 
    18.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编制重点监管数据目录清单,做好监管数据汇聚共享,完成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并持续做好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的对接,进一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联合监管和非现场监管机制。(时间安排:12月31日前。责任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处、信用监管处、信息中心)升级改造监管业务系统,完成所有监管数据对标,归集共享各类监管数据,确保监管数据汇聚、推送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业务技能培训。(时间安排:持续推进。责任单位:信息中心)
 
    19.对新兴产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探索适应新业态特点、有利于公平竞争的公正监管办法,支持新业态健康发展。(时间安排:持续推进。责任单位:信用监管处)放宽新兴行业企业名称登记限制,推动将电子营业执照作为企业开办、银行开户等业务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电子签名手段。(时间安排:持续推进。责任单位:登记注册局)进一步规范省局业务系统相关数据标准,按照省政府部署将数据归集至省政府云平台数据中心。(时间安排:持续推进。责任单位:信息中心)
 
    20.在市场监管领域建立违法严惩制度。按照国家部署,研究建立违法严惩制度、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制度、内部举报人奖励制度,提高重点监管效能,让严重违法者付出高昂成本。(时间安排:按国家部署进行。责任单位:执法稽查局)
 
    21.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实施方案。(时间安排:持续推进。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对合并前五个执法单位相应执法领域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进行梳理和修订,出台《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全省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时间安排:5月30日前。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严格执法证资格管理,组织本单位从事执法工作的人员参加全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为符合条件的人员统一办理行政执法证件。(时间安排:组织执法证考试时间根据省司法厅统一安排。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
 
    (三)优化涉企服务,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22.精简涉企审批服务,精准稳妥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对各类许可审批及政务服务事项,根据实际情况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等制度。对外省转移来湘的市场主体,经原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认定的相关许可、认证、评级资质,直接予以认定或者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快速办理。市场主体和群众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多个事项涉及相同申报材料的,申请人不必重复提交。对各地符合复工复产规定的个体工商户,无需批准即可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时间安排:持续推进。责任单位:登记注册局、具有行政许可职责的相关处室)个体工商户年报时间延长到12月底。(时间安排:12月31日前。责任单位:信用监管处)
 
    23.持续推进涉企行政许可事项“一件事一次办”。梳理和发布市场监管部门第二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目录,对省政府和市场监管部门“一件事一次办”事项,通过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和网上在线业务系统平台协同运行,进一步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按照《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容缺受理办法(试行)》,推行行政审批事项容缺受理,按照“证照分离”改革的要求,加大实行告知承诺制改革力度,为企业和群众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时间安排:持续推进。责任单位:登记注册局、具有行政许可职责的相关处室)
 
    24.提升市场监管政务服务水平。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工作部署,建立“三集中三到位”运行机制,推行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时间安排:持续推进。责任单位:登记注册局、具有行政许可职责的相关处室)建设全省市场监管部门统一的行政许可业务平台,统一办事入口,统一数据标准,统一数据共享,统一与省一体化平台对接,做到线上线下一体化业务办理。建立企业电子档案查询服务系统,提升企业电子档案查询和信息共享便利度。(时间安排:持续推进。责任单位:信息中心)充分调研实际需求,推进政务服务相关地方标准的制定,实现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推进我省国家级、省级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建设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政务服务标准化成果。(时间安排:持续推进。责任单位:标准化处)
 
    25.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便利化。建设集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于一体的线上线下综合服务平台和站点,为市场主体和群众办理知识产权(含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的申请注册、保护维权提供便利。加强我省商标受理窗口建设,提高窗口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窗口公众知晓度和满意度。(时间安排:12月31日前。责任单位:知识产权促进处)开展专利优秀申请文件评选等宣传活动,引导申请人提升专利和商标申请质量意识。(时间安排:5月31日前。责任单位:知识产权促进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长沙代办处)对企业等创新主体进行商标和专利电子化申请相关培训。(时间安排:6月30日前。责任单位:知识产权促进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长沙代办处)
 
    26.推进消费环境建设。畅通12315热线,用好12315平台,形成接收、处理投诉举报的完整体系,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统一便捷、及时高效的消费维权服务。探索建立消费环境测评体系,开展消费警示,增强消费者防范欺诈能力。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综合运用点评、约谈、劝谕、公开披露等维权手段,及时化解消费风险,维护企业和群众权益。(时间安排:持续推进。责任单位:消费者权益保护处)
 
    27.建立健全政企沟通机制。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市场主体年报工作宣传,开通年报咨询电话专线,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及时解答有关疑问。(时间安排:持续推进。责任单位:信用监管处)通过省局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大厅电子显示屏发布改革政策信息,运用图解等方式做好政策解读,在省级以上主要媒体报道省局出台的改革政策及落实情况。(时间安排:持续推进。责任单位:新闻宣传处)
 
    28.落实涉企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建立监督、整改、反馈全流程闭环的“好差评”工作机制,市场监管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实行“办完即评”,差评事项“及时处置”,实现“好差评”线上全覆盖、线下全联通、数据全汇聚、结果全公开,确保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时间安排:12月31日前。责任单位:登记注册局)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是国务院、市场监管总局和省政府的重要部署。省局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今年牵头抓总的工作,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将思想认识统一到国务院、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贯彻落实全省市场监管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进市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高质量市场监管工作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把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分管领导要加强统筹调度,各责任单位要履职尽责,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狠抓工作落实。各市州市场监管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加强人员保障、经费保障和技术保障,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持续推进的工作,在2020年底前应取得可供评价的阶段性成效。要广泛宣传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及成效,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保障。
 
    (四)强化监督评价。省局将组织专题调研督导,把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督促指导重点,并纳入绩效评估。各市州市场监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对不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对积极作为、成效明显的地方加大激励支持力度,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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