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广东省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的通知 (粤安办〔2020〕69号)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广东省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的通知 (粤安办〔2020〕69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6-01 14:03:23  来源: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浏览次数:2160
核心提示:今年6月是第19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顺利开展,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0〕4号)部署要求,广东省安委会办公室、省应急管理厅组织开展广东省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
发布单位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发布文号 粤安办〔2020〕69号
发布日期 2020-05-30 生效日期 2020-05-3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附件:广东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各地及以上市安委会,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地级以上市应急管理局,中央驻粤有关单位,省属企业:
 
    今年6月是第19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顺利开展,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0〕4号)部署要求,省安委会办公室、省应急管理厅组织开展广东省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着眼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主题
 
    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
 
    三、活动时间
 
    (一)“安全生产月”活动:6月1日至6月30日。
 
    (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6月1日至12月31日。
 
    四、“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活动。一是大学习。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文章,牢牢把握精神要义,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不断强化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大培训。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为重点,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专家学者深入讲、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分级分批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大培训。三是大宣传。要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线上线下宣传活动、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等,在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平台开设宣传专题、设置宣传专栏,做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在基层的宣贯工作。
 
    (二)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云宣传活动。充分发挥网站、新媒体和直播平台作用,采取网络直播矩阵的形式,针对不同的人群精准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活动。一是以“安全主播走一线”形式,走进生产厂区、化工园区等,参观生产过程、工艺流程、装置设备,介绍安全生产举措,连线相关应急预案演练,搭建企业与社会公众沟通的桥梁。二是邀请安全生产领域专家学者、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和一线技术工人走进网络课堂,开展安全公开课活动,并面向全省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直播。三是结合各级各类应急体验馆、科普馆、安全文化公园、消防救援站等,以直播互动、网上展厅、线上安全体验等安全教育形式,创新开展各类安全宣传活动。
 
    (三)举办“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是“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要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开展广东“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一是开展全省“一盘棋”的安全宣传咨询。以省应急管理厅为主会场,以各地、各有关单位为分会场,通过视频连线、巡场互动等形式,创新举办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二是开展专家直播访谈。邀请知名专家做客新媒体直播间,开展在线云访谈、主题采访、现场连线等活动,解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进行安全风险防范知识辅导。三是开展应急演练。发动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等组织开展消防疏散演练活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在咨询日当天要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演习。
 
    (四)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扣安全生产月主题,广泛宣传发动排查整治工作,着力消除事故隐患。一是加强宣传报道。充分发挥各级主流媒体、重点网站等新媒体作用,加大对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的宣传报道,加强典型事故的案例剖析、警示教育,在全社会积极营造“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浓厚氛围。二是查找身边隐患。广泛发动企业员工和城乡社区居(村)委会、物业公司和居(村)民积极排查整治身边隐患,推动企业和城乡社区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从源头上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三是开展隐患曝光行动。结合我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安全生产八大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推进,曝光一批久拖不改的安全隐患,督促相关部门和企业落实整改。
 
    (五)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扎实开展安全宣传“五进”系列活动。一是进企业。聚焦压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提高企业安全风险防范水平,围绕线上安全教育培训、专家指导服务、安全承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广实施等,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活动。二是进农村。聚焦农事活动、返城复工农民工和留守儿童、独居老人、伤残人士等特殊群体的安全提示教育,开展安全宣传进农村活动。三是进社区。聚焦营造基层社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安全风险网格化管理、社区安全风险防范等,开展安全宣传进社区活动。四是进校园。聚焦开学学校、复课学生安全防控和学生居家生活安全教育,开展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五是进家庭。聚焦家庭安全隐患查找、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知识普及等,开展安全宣传进家庭活动。
 
    五、“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重点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安全生产八大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行动,协调中央媒体、我省主要媒体、相关政府网站、微信等各类媒体组成“安全生产南粤行”媒体采访团,采取明查暗访同步曝光、安全生产一线体验活动等,积极宣传先进典型、总结创新做法、推广成功经验;深入采访报道各地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情况,及时曝光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督促整改落实。充分利用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电话等隐患举报平台和各类媒体监督渠道,鼓励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举报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要建立健全党委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有关方面协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制定方案、明确分工、细化任务、精心落实,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考核到位。
 
    (二)确保安全有序。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联络员制度,加强沟通联络,及时报送活动动态。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正确处理活动开展与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关系,避免大规模人员聚集,因地制宜开展好各项活动,全力确保各项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三)务求活动实效。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与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等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创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推动我省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请各地级以上市安委会、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以及相关中央驻粤和省属企业于6月5日前报送《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方案》及《联络员推荐表》(附后);7月10日前和12月31日前分别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以及视频、照片等佐证材料(视频分辨率1920dpi×1080dpi、格式为MP4,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dpi×1080dpi、格式为JPG)。
 
    省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蒋洪波;电话:020-83135463;传真:020-83160800;网站:广东省应急管理厅政府网站(www.http://yjgl.gd.gov.cn),电子邮箱:yjt_bobov@gd.gov.cn;通信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19号应急管理大厦(邮编:510060)。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5月30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39)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820) 法规动态 (211)
法规解读 (2903)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170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5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