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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新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通知 (鲁应急函﹝2020﹞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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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5-22 03:17:28  来源: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浏览次数:2651
核心提示:按照《应急管理部关于启用新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通知》(应急〔2020〕6号)要求,我省决定自2020年6月1日起正式启用新版安全生产许可证。为做好新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启用工作,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制定了关于启用新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通知。
发布单位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发布文号 鲁应急函﹝2020﹞38号
发布日期 2020-05-21 生效日期 2020-06-0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
备注
附件:
附件1:安全生产证发证企业数量及证书需求表
附件2:新版安全生产许可证打印标准
附件3:新版安全生产许可证二维码说明
附件4:新版安全生产许可证主要要素填写说明 
各市应急局,行政审批服务局,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会:
 
    按照《应急管理部关于启用新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通知》(应急〔2020〕6号)要求,我省决定自2020年6月1日起正式启用新版安全生产许可证。为做好新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启用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规范新证适用范围。新版安全生产许可证适用于非煤矿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不得超范围发放。新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印制工作由省应急厅统一负责,按照各有关单位用证需求发放。
 
    二、实现与电子证照系统对接。新版安全生产许可证增加二维码功能,通过扫描,实现与电子证照系统对接。二维码的生成规则遵照《新版安全生产许可证二维码说明》(附件3)执行。对暂不具备与电子证照系统对接条件的地区,可以先行发放不加载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待条件成熟后,再予以换发加载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及时报送许可有关情况。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填写《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企业数及证书需求表》(附件1)并报送。按照行政许可专用章委托协议要求,受委托单位应当于每月最后1个工作日向省应急厅报送委托实施的许可情况。
 
    新版安全生产许可证在启用中出现的情况及问题,请及时向省应急厅反馈。
 
    联系人:李明波,联系电话:0531-82083109。
 
    邮箱:zfc6062546@163.com
 
    附件:1.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企业数量及证书需求表;
 
    2.新版安全生产许可证打印标准;
 
    3.新版安全生产许可证二维码说明;
 
    4.新版安全生产许可证主要要素填写说明。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5月21日
 
       附件:
 
    附件1:安全生产证发证企业数量及证书需求表
 
    附件2:新版安全生产许可证打印标准
 
    附件3:新版安全生产许可证二维码说明
 
    附件4:新版安全生产许可证主要要素填写说明
 地区: 山东 
 标签: 生产许可证 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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