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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对外活动中赠送和接受礼品的若干规定〉等5件规章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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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1-21 00:00:00  来源:南昌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713
核心提示:为了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更好地适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经过清理,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南昌市副食品市场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5件规章(目录见附件)。
发布单位
南昌市人民政府
南昌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11-01-21 生效日期 2011-01-2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规章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废止的相关法规为:
南昌市副食品市场食品卫生管理办法
    为了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更好地适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经过清理,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对外活动中赠送和接受礼品的若干规定》等5件规章(目录见附件)。
 
    附件:南昌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5件)
 
    南昌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5件)

序号
规章名称
发布日期及文号
说明
1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对外活动中赠送和接受礼品的若干规定
1989年11月30日市人民政府洪政发[1989]102号发布 主要内容已经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2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的通告 1996年1月13日市人民政府洪政发[1996]4号发布,根据1997年11月6日市人民政府令第56号修正 已被2006年1月21日国务院令第455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代替。
3
南昌市副食品市场食品卫生管理办法 1999年6月14日市人民政府令第74号发布,根据2004年8月30日市人民政府令第98号修正 已被2009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代替。
4
南昌市旅游管理若干规定 2000年7月26日市人民政府令第80号发布,根据2003年 11月21日市人民政府令第93号第一次修正;根据2004年8月30日市人民政府令第98号第二次修正 已被2009年7月31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通过的《江西省旅游条例》代替。
5
南昌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办法 2007年7月30日市人民政府令第121号发布 已被2010年1月21日省人民政府令第179号公布的《江西省合同格式条款监督办法》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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