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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重庆市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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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4-21 13:20:37  来源: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浏览次数:2843
核心提示: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等重要精神,深入落实2020年中央1号文件作出的“推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重要部署,按照《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农渔发〔2019〕1号)、《关于实施2020年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的通知》(农办渔〔2020〕8号)等文件工作要求,扎实推广先进适用的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和模式,加快构建全市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我委制订了2020年重庆市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以下
发布单位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0-04-21 生效日期 2020-04-2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附件下载:
    1.关于印发2020年重庆市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农业农村委,高新区改革发展局,万盛经开区农林局,市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等重要精神,深入落实2020年中央1号文件作出的“推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重要部署,按照《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农渔发〔2019〕1号)、《关于实施2020年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的通知》(农办渔〔2020〕8号)等文件工作要求,扎实推广先进适用的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和模式,加快构建全市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我委制订了2020年重庆市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以下称“五大行动”)方案,现予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
 
    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是推动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区县要把实施好“五大行动”,作为当前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做好水产品稳产保供的重要任务之一,作为今后一段时期渔业渔政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层层压实责任,通过广泛开展“五大行动”,大力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模式,稳步推动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持续促进水产养殖用药减量,积极探索配合饲料替代冰鲜幼杂鱼,因地制宜试验推广水产新品种,示范推广一批符合水产绿色健康养殖发展要求的技术模式,建立各类示范推广主体,达到加快转变水产养殖方式、持续改善养殖生态环境、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和推动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主要工作目标。
 
    二、统筹协调,细化分工
 
    我委渔业处牵头组织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各项工作,市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组织实施“五大行动”;各区县渔业主管部门要统筹抓好“五大行动”等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各项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五大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加强联动协作,构建渔业主管部门统筹协调把方向、出政策,水产技术推广机构具体组织实施,水产科研、教学等相关机构积极配合,各类企业主动参与,上下联动、多方协作、分工明确的“五大行动”工作机制。
 
    三、把握进度,有序推进
 
    (一)部署准备(3—4月)。各区县根据2020年重庆市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方案(见附件),制定本辖区实施方案,于4月30日前报送至市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积极选择确定推广点,启动宣传动员和工作部署。
 
    (二)实施阶段(5—10月)。各级水产技术推广机构组织对推广点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开展技术培训;开展推广基地遴选、集成熟化技术模式,对推广基地技术模式进行改进完善。通过科技咨询、技术培训、交流研讨、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各项行动技术模式示范推广;指导示范户开展对比试验,评估替代成本,评价配合饲料替代冰鲜幼杂鱼后养殖品种的营养品质,研究建立相关配合饲料替代冰鲜幼杂鱼的应用技术操作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养殖生产和投入品使用记录,指导示范企业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对主要养殖品种的易发疾病开展病原监测和耐药性监测,指导规范用药、精准用药;示范推广水产新品种养殖,开展水产新品种推广应用情况调查分析。
 
    (三)及时总结。各区县要及时开展工作总结,内容包括总体情况、取得成效、典型案例、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建议等,分别于6月30日、10月30日前,将本辖区半年工作总结和全年工作总结报市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四、加强保障,督促落实
 
    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五大行动”各项工作。各区县渔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协调支持力度,落实实施“五大行动”的政策和资金。水产技术推广机构要按照“五大行动”方案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充分发挥技术和体系优势,加强与相关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等的协同配合,联合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抓好行动实施和各项工作落实,加强工作调度和督促,确保各项行动落地生效;要做好技术服务推广和模式提炼示范,研究制定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深入开展技术培训、交流研讨、现场观摩等活动,扩大辐射带动范围;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增强水产养殖从业者的健康养殖意识和消费者认可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17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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