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新)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应对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确保企业在做到有效防控前提下,积极推动商贸物流、餐饮业有序复工复产,根据南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的实施意见》(洪新冠发〔2020〕27号)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我市商贸物流企业(园区、中心)、餐饮企业复工优先清单印发给你们,请尽快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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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洪商务发〔2020〕19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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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0-02-10 | 生效日期 | 2020-02-10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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