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国家法规 »商务部关于废止《关于出口商品主动配额管理暂行规定》及宣布《厂丝出口计划配额有偿使用暂行办法》失效的决定 (商务部令2010年第4号)

商务部关于废止《关于出口商品主动配额管理暂行规定》及宣布《厂丝出口计划配额有偿使用暂行办法》失效的决定 (商务部令2010年第4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1-03 10:32:09  来源:商务部  浏览次数:632
核心提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要求,2010年12月6日经商务部第44次部务会议审议,商务部决定废止《关于出口商品主动配额管理暂行规定》,宣布《厂丝出口计划配额有偿使用暂行办法》失效。
发布单位
商务部
商务部
发布文号 商务部令2010年第4号
发布日期 2010-12-29 生效日期 2010-12-2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规章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附件:1.商务部决定废止的部门规章目录
关于出口商品主动配额管理暂行规定([1995]外经贸管发第241号)(注:同一文号发布的《关于供应港澳鲜活冷冻商品主动配额管理暂行规定》仍为现行有效的部门规章)
    2.商务部决定宣布失效的部门规章目录
厂丝出口计划配额有偿使用暂行办法(外经贸管发〔1996〕第735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要求,2010年12月6日经商务部第44次部务会议审议,商务部决定废止《关于出口商品主动配额管理暂行规定》,宣布《厂丝出口计划配额有偿使用暂行办法》失效。
 
 
 
    部长:陈德铭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商务部决定废止的部门规章目录(1件)

序号 规章名称(含文号) 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1

关于出口商品主动配额管理暂行规定(〔1995〕外经贸管发第241号)(注:同一文号发布的《关于供应港澳鲜活冷冻商品主动配额管理暂行规定》仍为现行有效的部门规章)

外经贸部 1995年4月11日 1995年4月11日

 附件2:

商务部决定宣布失效的部门规章目录(1件)

序号 规章名称(含文号) 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1

厂丝出口计划配额有偿使用暂行办法(外经贸管发〔1996〕第735号)

外经贸部 1996年10月18日 1996年10月18日
 
 地区: 中国 
 标签: 规章 出口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396)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0003) 法规动态 (210)
法规解读 (2640) 其他法规 (506)
推荐国家法规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212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2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