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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扩大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 (2019年第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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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12-27 20:52:21  来源:财政部  浏览次数:10148
核心提示: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调整扩大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要求,促进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健康发展,现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2019年版)》予以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发布单位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濒管办,国家密码管理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濒管办,国家密码管理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
发布文号 2019年第96号
发布日期 2019-12-27 生效日期 2020-01-0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调整扩大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要求,促进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健康发展,现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2019年版)》予以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清单实施后,《财政部等13个部门关于调整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2018年第157号)》所附的清单同时废止。
 
    附件: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2019年版)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态环境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 药监局 密码局 濒管办
 
    2019年12月24日
 
    附件下载
 
 
    发布日期:  2019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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