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风险分析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认可西班牙和斯洛伐克为禽流感无疫国家,解除依据原质检总局2016年第17号风险警示通告对上述国家的禽流感疫情禁令,允许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要求的禽及其相关产品进口。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9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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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69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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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9-10-31 | 生效日期 | 2019-10-31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通告公告 | 专业属性 | 其他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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