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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税法施行规则 (财务省令第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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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5-03-21 08:42:03  来源:内阁府  浏览次数:4804
核心提示:该法规主要规定了清酒、合成清酒、蒸馏烧酒和啤酒的原料要求、酒类和酒母的制造要求、制造许可申请书的要求、酒类的销售要求、酒税的标准要求、出口要求等内容。
发布单位
内阁府
内阁府
发布文号 财务省令第9号
发布日期 2015-03-20 生效日期 2015-03-2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法规 专业属性 通用基础
备注 该法规主要规定了清酒、合成清酒、蒸馏烧酒和啤酒的原料要求、酒类和酒母的制造要求、制造许可申请书的要求、酒类的销售要求、酒税的标准要求、出口要求等内容。
该法规主要规定了清酒、合成清酒、蒸馏烧酒和啤酒的原料要求、酒类和酒母的制造要求、制造许可申请书的要求、酒类的销售要求、酒税的标准要求、出口要求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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