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法规主要规定了清酒、合成清酒、蒸馏烧酒和啤酒的原料要求、酒类和酒母的制造要求、制造许可申请书的要求、酒类的销售要求、酒税的标准要求、出口要求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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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财务省令第9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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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5-03-20 | 生效日期 | 2015-03-20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法规 | 专业属性 | 通用基础 |
备注 | 该法规主要规定了清酒、合成清酒、蒸馏烧酒和啤酒的原料要求、酒类和酒母的制造要求、制造许可申请书的要求、酒类的销售要求、酒税的标准要求、出口要求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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