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在本市部分区开展食品经营许可“一证多址”审批试点工作的通知 (沪市监食经〔2019〕344号)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在本市部分区开展食品经营许可“一证多址”审批试点工作的通知 (沪市监食经〔2019〕344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09-06 08:52:10  来源: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9050
核心提示:为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加快上海市食品经营许可改革步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上海市行政审批告知承诺管理办法》等规定,我局研究制订了《上海市食品经营许可“一证多址”审批实施方案(试行)》。
发布单位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沪市监食经〔2019〕344号
发布日期 2019-09-05 生效日期 2019-09-05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浦东、黄浦、长宁、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加快上海市食品经营许可改革步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上海市行政审批告知承诺管理办法》等规定,我局研究制订了《上海市食品经营许可“一证多址”审批实施方案(试行)》(详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推进落实。
 
    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经营处联系。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29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396)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0003) 法规动态 (210)
法规解读 (2640) 其他法规 (50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42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