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安监局,宁东管委会安监局:
为深化改革,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工矿企业从业人员特别是新员工、合同工、农民工的安全培训工作,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培训一体化,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技能,提升班组、岗位安全标准化建设,依据《
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等法律法规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5〕121号)等规定,自治区安监局组织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培训大纲(试行)》等6项培训大纲,经局务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同时,请各市、县(区)、宁东管委会安监局将大纲转发至有关企业。各企业要按照本大纲规定,结合企业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好本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培训工作。
附件:1.宁夏回族自治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培训大纲(试行)
2.宁夏回族自治区金属非金属矿山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培训大纲(试行)
3.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行业陆上采油生产经营单位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培训大纲(试行)
4.宁夏回族自治区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经营和职业卫生培训大纲(试行)
5.宁夏回族自治区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培训大纲(试行)
6.宁夏回族自治区建材、机械等工贸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培训大纲(试行)
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8月9日
附件1
宁夏回族自治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培训大纲(试行)
本大纲规定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对象、目的、要求、具体内容和学时安排。
1.培训对象
本大纲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
2.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了解我国安全生产及职业卫生方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熟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掌握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基本知识、安全操作规程,个人防护、避灾、自救与互救方法,事故应急措施,安全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以及职业病预防与防治知识等;具备与其从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相应的知识和能力。
3.培训要求
3.1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本大纲的要求接受安全生产培训,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技能,经考试合格,方准上岗作业。
3.2 具备安全生产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自己组织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并建立健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试、考核情况;不具备安全生产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培训。
3.3 培训要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重点加强安全意识、规章制度、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和实际安全操作技能的综合培训;要充分考虑农民工的实际情况,使培训内容易学易懂,易于掌握。
4.培训内容
4.1 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
--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工伤保险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等;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4.2 安全生产基础知识
4.2.1 危险化学品知识
--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和特性、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危险化学品标签。危险化学品及禁忌物。
4.2.2 防火防爆知识
--闪点、燃点、燃烧、点火能;
--爆炸、爆炸的分类、爆炸极限;燃烧、爆炸的条件;
--防火防爆措施;
--可燃物、助燃物的控制;
--点火源控制,包括:明火、碰撞、磨擦,静电、雷电,工艺过程热能,其他点火源。
4.2.3 设备、附件、安全及消防设施
--设备、管道、气瓶;
--设备附件;
--安全设施;
--防爆工(器)具;
--消防设施。
4.2.4 化工生产过程的基本安全知识
--化工单元操作;
--常见反应过程。
4.2.5 检维修作业
--检维修作业的特点;
--检维修作业的程序;
--检维修作业中的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起重作业、高处作业、防腐作业、电气作业。
4.2.6 危险源辨识
--了解危险源辨识知识。
4.2.7 个人防护用品及应急救援器材的使用和维护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分类以及呼吸器官防护用品,防护服,头部、眼部防护用品,手部、脚部防护用品和安全带等的使用和维护。
4.2.8 安全警示与标志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常见安全标志、警示标志介绍。
4.2.9 职业危害防治
--职业病危害因素概念;
--职业病危害分类及行业分布;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健康影响及防护措施,包括:粉尘、毒物、噪声/振动、高低温、电离及非电离辐射、不良的作业条件等危害及常规防护措施。
4.3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基本概念、意义;
--安全生产职责;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包括:动火(用火)消防安全规定;
--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包括:通则、生产和使用、装卸运输、储存、废弃处理;
--电气安全管理规定;
--施工与维修安全管理规定,包括:检修安全通则、破土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焊接作业、起重吊装;
--职业卫生管理规定;
--厂内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其他管理制度。
4.4企业职业病危害与预防
--职业病防治法规基本知识;
--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所从事岗位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和防治措施;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劳动者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与义务等。
4.5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基本概念、常用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结合企业特点)。
4.6 事故事件状态下的现场应急处置
4.6.1 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
--现场应急、自救、逃生及紧急避险的原则。
4.6.2 现场处置方案的主要内容
--包括危险源、事故特征、应急组织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现场应急处置措施等。
4.6.3 现场应急处置的安全要求
--人员安全防护及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器具方面的安全要求;
--使用抢险救援器材方面安全要求;
--采取救援对策或措施方面的注意事项;
--现场自救与互救、避险的要求;
--现场警示事项;
--应急结束后注意事项。
4.7 事故案例分析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典型事故案例介绍;
--结合案例介绍如何开展急性中毒的自救、互救以及急救的技术要求。
5. 再培训的要求与内容
5.1再培训的要求
再培训按照有关规定,由企业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组织进行。
5.2再培训的内容
--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新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规范;
--有关危险化学品生产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及安全技术要求;
--职业卫生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与讨论。
6.学时安排
6.1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岗前培训不少于80学时。
6.2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学时安排参照附表。
7.考核要求
考核办法、要点由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企业实际制定,考核工作由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自行组织。
附表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培训课时安排
|
培训内容
|
学时
|
培训
|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
4
|
安全生产基础知识
|
7
|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
12
|
安全操作规程
|
5
|
事故事件状态下的现场应急处置
|
8
|
职业卫生管理
|
28
|
事故案例分析
|
8
|
复习
|
4
|
考试
|
2
|
合计
|
80
|
再培训
|
1.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新的法律、职业卫
生、法规、标准、规程和规范;
2.有关危险化学品生产新材料、新技术、新工
艺、新设备及其安全技术要求;
3.安全生产及职业卫生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与讨论。
|
20
|
复习
|
2
|
考试
|
2
|
合计
|
24
|
附件2
宁夏回族自治区金属非金属矿山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培训大纲(试行)
本大纲规定了金属非金属矿山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培训的对象、目的、要求、具体内容和学时安排。
1.培训对象
本大纲适用于金属非金属矿山从业人员。
2.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了解我国安全生产及职业卫生方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了解矿山作业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熟悉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掌握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安全操作规程、避灾、自救与互救方法、事故应急措施、安全设施以及职业卫生等,具备与其从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相应的知识和能力。
3.培训要求
3.1 金属非金属矿山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本大纲的要求接受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培训,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技能,经考试合格方准上岗作业。
3.2金属非金属矿山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培训,应按露天矿山小型露天采石场和地下矿山两类分别进行。具备安全生产培训条件的企业应自己组织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并建立健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试、考核情况,不具备安全生产培训条件的企业,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培训。
3.3 培训要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重点加强安全意识、规章制度、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和实际安全操作技能的综合培训,使培训内容易学易懂易于掌握。
4.培训内容
4.1 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基本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矿山主要安全技术规程、标准;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法律责任、权利和义务;
--国家职业病防治法规基本知识;
--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
4.2 矿山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的概念、目的和任务;
--主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矿山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职责;
--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矿山作业场所的主要危险源;
--安全设备设施。
4.3 露天开采安全
--露天矿山基本概念、露天开采工艺概况、露天开采的基本安全要求;
--露天开采作业安全要求,包括凿岩、爆破、铲装、运输、破碎作业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源及其操作安全要求以及边坡安全管理要求;
--露天矿山常见事故征兆及防范措施;
--典型事故案例。
4.4 地下开采安全
--地下矿山基本概念、地下矿山生产系统、工艺流程概况、地下开采基本安全要求;
--井巷工程施工安全要求,包括井巷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职业危害因素、凿岩、爆破、出渣、通风、支护和顶板管理安全要求以及溜井管理要求;
--回采作业安全要求,包括凿岩、爆破、出矿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以及安全要求、顶板及采空区管理要求;--提升、运输作业存在的主要危险源及其安全要求;
--井下通风、防尘防毒、防排水、防灭火基本要求;
--地下矿山常见事故征兆及防范措施;
--典型事故案例。
4.5 爆破安全
--爆破基本知识,包括爆破的概念、爆破器材、起爆方法、矿山爆破方法;
--爆破器材和爆破作业管理制度;
--爆破有害效应及爆破安全防范措施;
--常见爆破事故防范措施;
--典型事故案例。
4.6 排土场和尾矿库安全
--排土场安全生产要求,包括排土场的概念、常见病害、安全作业要求、典型事故案例;
--尾矿库安全生产要求,包括尾矿库的概念、常见事故、病害及其防范措施、典型事故案例。
4.7 机电安全
--用电安全;
--矿内提升运输安全;
--机械操作安全;
--典型事故案例。
4.8 职业卫生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防范措施;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职业卫生保护权利与义务。
4.9 事故应急处置、自救与现场急救
--事故报告及现场紧急处置,包括火灾、透水、冒顶片帮、中毒窒息、滑坡坍塌等事故的应急处置;
--防险、避灾、自救与互救方法;
--创伤急救;
--典型事故案例。
5.再培训的要求与内容
5.1再培训的要求
再培训按照有关规定,由企业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组织进行。
5.2再培训的内容?
--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方面的新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程和规范;
--有关地质、采矿(露天开采或地下开采)工艺、设备、设施基本安全技术;
--职业卫生相关知识;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与讨论。
6.学时安排
6.1露天矿山、小型露天采石场不少于80学时;地下矿山不少于80学时;
6.2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学时安排参照附表。
7.考核要求
考核办法、要点由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企业实际制定,考核工作由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自行组织。
附表
金属非金属矿山从业人员培训课时安排
|
培 训 内 容
|
学 时
|
露天矿山
|
地下矿山
|
培训
|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
4
|
4
|
矿山安全管理
|
4
|
4
|
露天开采安全或地下开采安全
|
20
|
24
|
爆破安全
|
2
|
2
|
排土场和尾矿库安全
|
2
|
2
|
机电安全
|
2
|
4
|
职业卫生
|
28
|
20
|
单元事故应急处置、自救与现场急救
|
6
|
6
|
单元现场参观教学
|
8
|
10
|
复习
|
2
|
2
|
考试
|
2
|
2
|
合计
|
80
|
80
|
再培训
|
有关安全生产的新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程和规范
有关地质、采矿(露天开采或地下开采)工艺、设备、设施基本安全技术 职业卫生
矿山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与讨论
|
20
|
20
|
|
复习
|
2
|
2
|
考试
|
2
|
2
|
合计
|
24
|
24
|
附件3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行业陆上采油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培训大纲(试行)
本大纲规定了石油行业陆上采油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对象、目的、要求、具体内容和学时安排。
1.培训对象
本大纲适用于石油行业陆上采油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
2.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了解我国安全生产及职业卫生方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熟悉陆上采油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掌握陆上采油基本知识、安全操作规程,个人防护、避灾、自救与互救方法,事故应急措施,安全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以及职业病预防与防治知识等;具备采油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相应的知识和能力。
3.培训要求
3.1陆上采油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本大纲的要求接受安全生产培训,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技能,经考试合格,方准上岗作业。
3.2 具备安全生产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自己组织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并建立健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试、考核情况;不具备安全生产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培训。
3.3 培训要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重点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安全意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知应会及应急处置能力的综合培训,培训内容易学易懂,易于掌握。
4.培训内容
4.1 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
--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石油行业安全生产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工伤保险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 9006—2010)等;
--石油行业陆上采油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4.2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 第一部分:规范》(Q/SY 1002.1-2013)HSE管理理念、管理工具和方法及安全管理相关名词解释;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员工违章处罚制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危害辨识及风险管理制度等;
--危险作业属地管理制度。包括动火、受限空间、挖掘、高处作业、吊装、管线打开、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现场防控措施的落实和属地监督管理。
--其他管理制度。
4.3安全生产基础知识
4.3.1 石油(原油)基础知识
--石油(原油)性质和分类,石油的组成,石油的物理性质和化学性质等;
--石油开采工艺技术及设备。
4.3.2 石油开采设备设施、安全附件及消防设施
--井下设备、采油树、各类输油泵、注水泵、储罐、管道等生产设备设施;
--安全阀、压力表、呼吸阀等设备附件;
--正压式呼吸器、气体检测仪等安全设施;
--防爆工(器)具;
--烟雾灭火装置、手提式灭火器、大罐喷淋系统等消防设施。
4.3.3 油气生产区域防火防爆知识
--闪点、燃点、燃烧、点火能;
--爆炸、爆炸的分类、爆炸极限;燃烧、爆炸的条件;
--石油开采过程中存在的火灾爆炸风险分析与预防;
--现场电气安全,包括电气安全技术,电气防火防爆,保护接地接零等;静电、雷电的危害及消除,包括静电的产生,防静电、防雷措施。
4.3.4 检维修作业
--检维修作业的特点;
--检维修作业的许可及审批程序;
--检维修作业中的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挖掘作业、起重作业、高处作业、承包商作业等现场属地监管职责。
4.3.5 风险预控管理
--岗位巡回检查、风险辨识及控制;
--生产过程中火灾、爆炸、中毒、机械伤害、井喷等风险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4.3.6个人防护用品及应急救援器材的使用和维护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分类,防护服,头部、眼部防护用品,手部、脚部防护用品和安全带、正压式呼吸器等的使用和维护。
4.3.7安全警示与标志
--采油生产现场常见安全标志、警示标志介绍。
4.3.8 职业危害防治
--职业病危害因素概念;
--职业病危害分类及行业分布;
--硫化氢防护知识;
--从事岗位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4.4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采油生产设备设施(抽油机、输油泵、压力容器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安全附件及防护设施(安全阀、呼吸阀、正压式呼吸器、气体检测仪)日常检查维护规程,使用规程等。
4.5 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熟悉岗位应急管理要求,一案一卡的内容;
--现场自救与互救、避险的要求;
--应急演练及培训。
4.6 案例教育。石油行业事故和意外事件的教训(包括典型事故警示教育、安全经验分享等)。
6. 再培训的要求与内容
5.1再培训的要求
再培训按照有关规定,由企业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组织进行。
5.2再培训的内容
--有关石油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新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规范;
--有关石油行业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及安全技术要求;
--岗位危害辨识、风险管理及控制;
--安全操作规程及职业卫生要求;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与教育。
6.学时安排
6.1石油行业陆上采油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岗前培训不少于80学时。
6.2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学时安排参照附表。
7.考核要求
考核办法、要点由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企业实际制定,考核工作由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自行组织。
附表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培训课时安排
|
培训内容
|
学时
|
培训
|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
8
|
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卫生管理
|
24
|
石油行业安全生产基础知识
|
8
|
本单位安全操作规程
|
14
|
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及能力
|
14
|
事故案例分析
|
8
|
复习
|
2
|
考试
|
2
|
合计
|
80
|
再培训
|
1.有关石油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新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规范;
2.有关石油行业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及安全技术要求;
3..岗位危害辨识、风险管理及控制;
4.安全操作规程及职业卫生要求;
5.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与教育。
|
20
|
复习
|
2
|
考试
|
2
|
合计
|
24
|
附件4
宁夏回族自治区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从业人员
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培训大纲(试行)
本大纲规定了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培训的对象、目的、要求、具体内容和学时安排。
1.范围
本大纲适用于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从业人员。
2.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了解我国安全生产方针、烟花爆竹法律法规;熟悉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安全经营的权利和义务;掌握烟花爆竹安全经营基本常识、操作规程,个人防险、避灾、自救方法,现场紧急疏散和应急处置,安全设施和个人职业卫生防护(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以及职业病防治)等;具备与其从事经营相适应的知识和能力,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
3.培训要求
3.1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本大纲的要求接受安全生产培训,熟悉国家及地方烟花爆竹法律法规,具备必要的安全经营知识和安全经营技能,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经营。
3.2培训要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注重职业道德、安全意识、规章制度、个人职业卫生和实际安全操作技能的综合培训。
3.3重点加强安全经营基本概念、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和相关技能的培训,使培训内容易学易懂,易于掌握。
3.4培训须安排集中授课、现场培训、复习、考试考核等环节,授课内容及课时安排应符合本大纲要求。
4.培训内容
4.1安全生产经营法律法规
--相关标准,主要包括:《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烟花爆竹安全操作规程》、《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权利、责任与义务;
--烟花爆竹经营、燃放事故案例分析与讨论。
4.2安全经营基础知识
--烟花爆竹基础知识。主要包括:烟花爆竹的分级分类与特性,生产、储存、运输搬运、销售、燃放等安全要求;
--安全管理制度;
--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检查制度、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防护用品配发管理制度、烟花爆竹安全经营应急预案制度;
--职业危害及其预防。主要包括:职业危害因素、分类、职业病及其预防;
--案例分析与讨论。
4.3安全技术基础知识
--烟花爆竹经营操作流程与危险点;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消防设备使用、维护基本知识及安全技术要求;
--职业卫生防护基本知识及安全技术要求;
--案例分析与讨论。
4.4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
--事故类型、起因、危害及预防;
--危险源及隐患的分析辨识;
--经营环境及危险因素的分析;
--个人防险、避灾、自救与互救的基本方法;
--事故应急处置和应急预案;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
--案例分析与讨论。
4.5岗位安全技能培训
--烟花爆竹产品的认识;
--危险点的认识;
--岗位安全操作的认识;
--安全设施和器材的正确使用与维护 ;
--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个人防险、避灾、自救与互救训练;
--事故应急处置和现场紧急疏散训练。
5.再培训的要求与内容
5.1再培训的要求
再培训按照有关规定,由企业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组织进行。
5.2再培训的内容
--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经营和职业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范及规章制度;
--有关烟花爆竹经营方面的操作流程、注意事项;
--有关烟花爆竹经营方面职业危害及其预防。主要包括:职业危害因素、分类、职业病及其预防;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与讨论。
6.学时安排
6.1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培训不少于80学时。
6.2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学时安排参考附表。
7.考核要求
考核办法、要点由经营单位根据企业实际制定,考核工作由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自行组织。
附表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培训课时安排表
|
培 训 内 容
|
学 时
|
培训
|
安全管理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
|
8
|
安全管理基础知识和职业危害及其预防
|
16
|
安全技术基础知识
|
12
|
事故预防与应急措施
|
8
|
烟花爆竹产品、主要原辅料的认识
|
4
|
厂房布置、工艺流程及危险因素的认识
|
8
|
本岗位安全操作的认识
|
4
|
安全设施和器材的正确使用与维护
|
4
|
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与维护
|
4
|
个人防护、避灾、自救与互救训练.
|
4
|
事故应急处置和现场紧急疏散训练
|
4
|
复习
|
2
|
考试
|
2
|
合计
|
80
|
有关安全管理新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范及规章制度
有关烟花爆竹生产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及其安全技术要求典型烟花爆竹事故案例分析与讨论
|
20
|
再培训
|
复习
|
2
|
考试
|
2
|
合计
|
24
|
附件5
宁夏回族自治区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培训大纲(试行)
本大纲规定了金属冶炼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培训的对象、目的、要求、具体内容和学时安排。
1.培训对象
本大纲适用于金属冶炼企业从业人员。
2.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了解我国安全生产及职业卫生方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熟悉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掌握金属冶炼安全生产经营基本知识、安全操作规程,个人防护、避灾、自救与互救方法,事故应急措施,安全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以及职业病预防知识等;具备与其从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相应的知识和能力。
3.培训要求
3.1金属冶炼企业从业人员应接受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理论知识和职业卫生方面的自我管理和防范能力。经考试合格,方准上岗作业。
3.2培训应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培训的规定组织进行。
3.3培训要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重点加强安全意识、规章制度、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和实际安全操作技能的综合培训;要充分考虑具体工种的实际,使培训内容易学易懂,易于掌握。
3.4应采用国家推荐的培训教材。
4.培训内容
4.1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
4.1.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金属冶炼安全生产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工伤保险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等。
4.1.2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4.2安全生产基础知识
4.2.1金属冶炼知识
--金属冶炼安全基础知识;
--钢铁冶炼安全基础知识;
--有色金属冶炼安全基础知识;
--烧结、焦化、耐火材料生产安全知识;
--烧结安全知识;
--焦化生产安全知识;
--耐火材料生产安全知识。
4.2.2炼铁安全知识
--高炉装料系统安全知识;
--煤粉喷吹系统安全知识;
--高炉操作安全知识;
--出铁、出渣安全知识;
--高炉煤气安全知识;
--检修安全知识。
4.2.3炼钢安全知识
--原材料安全知识;
--炼钢设备及操作安全知识;
--钢水浇注安全知识;
--动力供应及检修安全知识。
4.2.4冶金煤气安全知识
--煤气安全基础知识;
--煤气的生产、回收和净化知识;
--煤气输配知识;
--煤气使用设施安全知识;
--煤气调度室及煤气防护站安全知识。
4.2.5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知识
--氧气安全基础知识;
--氧气及相关气体生产安全知识;
--氧气及相关气体输配安全知识;
--氧气及相关气体使用安全知识。
4.2.6有色金属冶炼安全知识
--铝冶炼安全知识;
--铜冶炼安全知识;
--铅冶炼安全知识。
4.2.7 铁合金生产工艺;
4.2.8 黑色、有色金属铸造的熔炼、精炼和铸造工艺;
4.2.9 有色金属合金制造的熔炼、精炼和铸造工艺。
4.2.10防火防爆知识
--闪点、燃点、燃烧、点火能;
--爆炸、爆炸的分类、爆炸极限;燃烧、爆炸的条件;
--防火防爆措施;
--可燃物、助燃物的控制;
--点火源控制,包括:明火、碰撞、磨擦,静电、雷电,工艺过程热能,其他点火源;
--冶炼粉尘的危害、燃烧、爆炸的条件,爆炸极限;
--粉尘的控制与防治。
4.2.11设备、附件、安全及消防设施
--设备、管道;
--设备附件;
--安全设施;
--防爆工(器)具;
--消防设施。
4.2.12冶炼生产过程的基本安全知识
4.2.13检维修作业
--检维修作业的特点;
--检维修作业的程序;
--检维修作业中的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起重作业、高处作业、防腐作业、电气作业。
4.2.14危险源辨识
--了解危险源辨识知识。
4.2.15个人防护用品及应急救援器材的使用和维护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分类以及呼吸器官防护用品,防护服,头部、眼部防护用品,手部、脚部防护用品和安全带等的使用和维护。
4.2.16安全警示与标志
--金属冶炼生产单位常见安全标志、警示标志介绍。
4.2.17职业危害防治
--职业病危害因素概念;
--职业病危害分类及行业分布;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健康影响及防护措施,包括:粉尘、毒物、噪声、振动、高低温、电离及非电离辐射、不良的作业条件等危害及常规防护措施。
4.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基本概念、意义;
--安全生产职责;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包括:动火(用火)消防安全规定;
--金属冶炼管理制度,包括:通则、生产和使用、装卸运输、储存、废弃处理;
--电气安全管理规定;
--施工与维修安全管理规定,包括:检修安全通则、破土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焊接作业、起重吊装等;
--职业卫生管理规定;
--厂内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其他管理制度。
4.4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基本概念、常用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结合企业特点)。
4.5事故事件状态下的现场应急处置
4.5.1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
--现场应急、自救、逃生及紧急避险的原则。
4.5.2现场处置方案的主要内容
--包括危险源、事故特征、应急组织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现场应急处置措施等。
4.5.3现场应急处置的安全要求
--人员安全防护及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器具方面的安全要求;
--使用抢险救援器材方面安全要求;
--采取救援对策或措施方面的注意事项;
--现场自救与互救、避险的要求;
--现场警示事项;
--应急结束后注意事项。
4.6事故案例分析
--金属冶炼生产单位典型事故案例介绍;
--结合案例介绍如何开展急性中毒的自救、互救以及急救的技术要求。
5.再培训的要求与内容
5.1再培训的要求
再培训按照有关规定,由企业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组织进行。
5.2再培训的内容
--有关金属冶炼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新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规范;
--有关金属冶炼生产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及其安全技术要求;
--金属冶炼行业的职业病危害与防治的新知识、新技术;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与讨论。
6.学时安排
6.1金属冶炼生产单位从业人员岗前培训不少于80学时。
6.2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学时安排参照附表。
7.考核要求
考核办法、要点由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企业实际制定,考核工作由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自行组织。
附表
金属冶炼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
和职业卫生培培训课时安排
|
培训内容
|
学时
|
培训
|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
4
|
冶炼安全生产基础知识
|
24
|
冶炼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
12
|
冶炼安全操作规程
|
10
|
冶炼事故事件状态下的现场应急处置
|
8
|
冶炼事故案例分析
|
8
|
冶炼企业职业病危害与防治
|
8
|
复习
|
4
|
考试
|
2
|
合计
|
80
|
再培训
|
1.有关金属冶炼行业的安全生产新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规范;
|
22
|
2.有关金属冶炼行业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及其安全技术要求;
|
3.金属冶炼行业的职业病危害与防治的新知识、新技术;
|
4.金属冶炼行业的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与讨论。
|
考试
|
2
|
合计
|
24
|
附件6
宁夏回族自治区建材、机械等工贸行业从业人员
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培训大纲(试行)
本大纲规定了建材、机械等工贸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的对象、目的、要求、具体内容和学时安排。
1.范围
本大纲适用于建材、机械等工贸行业从业人员。
2.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了解我国安全生产及职业卫生方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熟悉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掌握本行业安全生产经营基本知识、安全操作规程,个人防护、避灾、自救与互救方法,事故应急措施,安全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以及职业病预防知识等;具备与其从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相应的知识和技能。
3.培训要求
3.1安全培训包括相关安全生产及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安全技术理论和事故案例等。培训应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注重职业道德、安全意识和实际管理能力的培养。
3.2培训应采用国家推荐培训教材,集中培训。
3.3培训须安排讲课、现场培训、安全管理实践与经验分享、复习、考试等环节,讲课内容及课时安排应符合本大纲的要求。
4.培训内容
4.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建材、机械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我国安全生产方针和职业病防治方针;
--建材、机械等工贸行业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建材、机械等工贸行业相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
--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安全生产保障的规定;
--建材、机械等工贸行业安全规程标准规范;
--《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等。
4.2安全生产职责与责任追究
--建材、机械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职责;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
4.3安全管理
--掌握安全生产管理原理知识;
--掌握事故统计及分析知识与方法;
--了解系统安全理论知识;
--熟悉事故预防与控制技术专业知识;
--掌握风险辨识与隐患排查治理方法;
--熟悉安全文化与安全培训要求;
--了解安全行为学与安全心理学知识。
4.4建材、机械等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
--了解建材、机械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了解建材、机械等工贸行业应急救援体系建立与运行;
--熟悉建材、机械等工贸行业应急救援预案编制;
--熟悉应急演练与培训的方式和要求。
4.5建材、机械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建材、机械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步骤;
--建材、机械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4.6建材、机械等工贸行业职业卫生危害与防治
--主要职业卫生危害因素;
--职业卫生危害对健康的影响;
--职业卫生危害预防与控制;
--个体防护装备与正确使用。
4.7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及要求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的要求;
--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规定。
4.8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
--法律法规对从业人员职业健康防护的相关规定;
--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申报、监测及有关职业病的法规要求。
4.9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与讨论
--与本行业相关的典型事故案例,通过案例分析,汲取教训,改善本企业的事故防范措施。
5.再培训的要求与内容
5.1再培训的要求
再培训按照有关规定,由企业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组织进行。
5.2再培训的内容
--新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
--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新要求;
--有关本行业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安全技术;
--职业卫生相关知识;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与讨论。
6.学时安排
6.1建材、机械等工贸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
6.2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学时安排参照附表。
7.考核要求
考核办法、要点由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企业实际制定,考核工作由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自行组织。
附表
建材、机械等工贸行业从业人员培训课时安排
|
培训内容
|
学时
|
培训
|
建材、机械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
6
|
安全生产职责与责任追究
|
6
|
安全管理基础知识
|
8
|
建材、机械等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管理
|
6
|
建材、机械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
4
|
建材、机械等工贸行业职业卫生危害与防治
|
6
|
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及要求
|
2
|
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
|
8
|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与讨轮
|
6
|
复习
|
2
|
考试
|
2
|
合计
|
56
|
再培训
|
有关建材、机械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新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政策
有关建材、机械等工贸行业生产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及安全技术要求,突出专业安全技术内容
有关职业危害识别与评估,职业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体防护装备内容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与讨论
|
16
|
复习
|
2
|
考试
|
2
|
合计
|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