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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桂安委办〔2016〕1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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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06-12 11:38:24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浏览次数:743
核心提示:为了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全面加强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企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家、自治区相关规定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就进一步加强和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发布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发布文号 桂安委办〔2016〕110号
发布日期 2016-12-06 生效日期 2016-12-0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附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指导意见
各市、县安委办,自治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中央在桂企业,各自治区直属重点监管企业: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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