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何要起草《重点企业诚信建设实施办法》?
答:为加快推进全区安全生产领域诚信建设,促进企业合法守信经营,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6]6号)的有关要求以及我局的工作职责分工,我局组织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重点监管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实施办法(试行)》 (以下简称“重点企业诚信建设实施办法”)。
二、《重点企业诚信建设实施办法》涉及那些内容?
答:《重点企业诚信建设实施办法》适用于全区安监系统直接监管的行业领域企业即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领域企业的安全生产诚信建设工作,涉及到这类重点企业安全生产信用建设、信用监督、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开展重点企业诚信建设工作,就是要将各级安全监管局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包括实际控制人)的安全生产良好和不良好行为记录在案,并利用相关的网站、网络、媒体等信息平台进行公布的过程。
三、《重点企业诚信建设实施办法》颁布实施有何意义?
答:《重点企业诚信建设实施办法》共分六章,共三十六条。主要是围绕全区安监系统直接监管的行业领域即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监督、激励、惩戒等方面的工作作出具体要求,有针对性地提出一些各级安全监管局力所能及的奖惩性对策和措施,明确这类重点企业和各级安全监管局在开展安全生产诚信建设工作中的具体任务,力求体现出总体把握、局部推进、重在建设、形成合力的要求,把开展安全生产诚信建设工作措施安排得更细、更实、更符合我区的实际,便于在实际工作中操作执行和监督检查,让这类重点企业牢固树立诚实守信、依法生产经营的思想,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和自我约束机制的形成。
四、自治区安全监管局今后打算如何推进重点监管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工作?
答:就如何贯彻落实《重点企业诚信建设实施办法》,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对全区各级安全监管局提出了四点贯彻意见:一是要把贯彻落实《重点企业诚信建设实施办法》作为重要的工作任务,列入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工作落实;二是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抓落实上。原则上不要求层层搞制订,主要是依据我局的《重点企业诚信建设实施办法》,结合自己实际,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采取有力措施抓好贯彻落实;三是加强对《重点企业诚信建设实施办法》的学习宣传,形成深刻领会,认真贯彻落实《重点企业诚信建设实施办法》的良好氛围;四是抓好贯彻落实《重点企业诚信建设实施办法》的督促检查。及时了解情况、把握动态,总结推广经验,搞好面上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