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环境保护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和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环水体〔2016〕186号)精神,规范我区排污许可证管理,环境保护厅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排污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2017年6月28日
(信息是否公开: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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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桂环规范〔2017〕5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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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7-06-28 | 生效日期 | 2017-06-28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其他,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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