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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9年全区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残留监控计划的通知 (内农牧医发〔2019〕1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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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04-04 08:55:37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浏览次数:3077
核心提示:为全面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农办、自治区农牧厅 2019年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残留监控工作,提高自治区兽药质量,促进养殖环节科学规范合理用药,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根据农业农村部《2019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农牧发〔2019〕8号)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制定了《2019年全区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计划》和《2019年全区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
发布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发布文号 内农牧医发〔2019〕102号
发布日期 2019-03-27 生效日期 2019-03-27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附件:
       2019年全区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计划.doc
    2019年全区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doc
各盟市农牧局、满洲里市农牧水利局、二连浩特市农牧和水务局:
 
  为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农办、自治区农牧厅 2019年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残留监控工作,提高我区兽药质量,促进养殖环节科学规范合理用药,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根据农业农村部《2019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农牧发〔2019〕8号)要求,我厅制定了《2019年全区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计划》和《2019年全区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19年3月27日
     附件:
       2019年全区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计划.doc
 
  2019年全区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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