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许可证件的印章使用
(一)电子证件
自2019年1月1日起,本部门网上审批系统,将统一启用“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子印章。在此之前审批出具的行政许可电子证件(包括许可决定书和许可证)仍使用原“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子印章。
(二)纸质证件
自2018年11月19日起,审批出具的食品和食盐行政许可的纸质批件(包括许可决定书、许可证、销售证明等),统一启用“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印章。
二、网上申办和查询
原“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域名地址:www.gxfda.gov.cn),于2018年11月15日起正式更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域名地址暂时不变)。食品和食盐两方面的行政许可业务,在正式迁移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前,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中申办和查询。
三、信息公开
食品和食盐有关信息仍在原“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域名地址:www.gxfda.gov.cn;2018年11月15日起更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
特此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