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粤府〔2018〕104号)要求,我局组织制定了本轮改革涉及省局本级行政许可相关具体管理举措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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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暂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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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8-12-11 | 生效日期 | 2018-12-11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
备注 |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要求做好行政许可相关具体管理举措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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