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机构改革工作正在抓紧进行。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定”方案公布前,原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的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活动等相关工作仍按原有规定办理;各类法律文书等暂沿用原有格式,办理程序和所使用的印章及文本格式暂不改变。
特此公告。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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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暂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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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8-11-16 | 生效日期 | 2018-11-16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通告公告 | 专业属性 | 其他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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