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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蓝色粮仓科技创新”等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食药监办电〔2018〕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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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8-08-28 11:29:03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241
核心提示:为落实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科标司《关于组织开展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蓝色粮仓科技创新”等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食药监科便函〔2018〕48号)要求,进一步提高系统内科研水平,请各地(州、市)局及自治区局各直属事业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相关申报工作。拟申报项目的单位,应按照科技部发布的申报指南(可从科技部网站http://www.most.gov.cn下载)要求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申报,并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发布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食药监办电〔2018〕51号
发布日期 2018-08-21 生效日期 2018-08-2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落实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科标司《关于组织开展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蓝色粮仓科技创新”等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食药监科便函〔2018〕48号)要求,进一步提高系统内科研水平,请各地(州、市)局及自治区局各直属事业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相关申报工作。拟申报项目的单位,应按照科技部发布的申报指南(可从科技部网站http://www.most.gov.cn下载)要求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申报,并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网上提交申报书的,应在申报指南要求的申报时限前15个工作日向自治区局科技标准和信息化处报送申请函(含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声明等)。
 
    联系人:杨鸿雁
 
    电话:0991—2630853
 
    传真:0991—2631083
 
    邮箱:878736203@qq.com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8月21日
 地区: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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