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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度食品生产单位监督管理工作计划表》的通知 (食药监办〔2018〕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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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8-08-28 08:51:03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2526
核心提示:根据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食品生产者风险分级管理工作的通知》(新食药监食〔2017〕8号 )要求,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监管处将各地上报的辖区《2018年度食品生产单位监督管理工作计划表》进行了汇总、整理,现印发你们,请按照辖区《2018年度食品生产单位监督管理工作计划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对新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要及时进行风险分级,并纳入监督管理工作计划表内。
发布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食药监办〔2018〕99号
发布日期 2018-08-15 生效日期 2018-08-15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食品生产者风险分级管理工作的通知》(新食药监食〔2017〕8号 )要求,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监管处将各地上报的辖区《2018年度食品生产单位监督管理工作计划表》进行了汇总、整理,现印发你们,请按照辖区《2018年度食品生产单位监督管理工作计划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对新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要及时进行风险分级,并纳入监督管理工作计划表内。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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