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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委办公室关于做好生猪等畜禽屠宰统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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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8-08-01 15:24:15  来源: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浏览次数:1779
核心提示:为做好畜禽屠宰环节相关信息统计上报工作,农业农村部制定了《生猪等畜禽屠宰统计调查制度(2018—2021年)》,并已经国家统计局批准,即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1年6月。请各地按照制度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畜禽屠宰统计信息员队伍,组织做好畜禽屠宰统计信息填报和审核工作。加强监督检查,防止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畜禽屠宰统计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真实性。
发布单位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18-08-01 生效日期 2018-08-0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附件:生猪等畜禽屠宰统计调查制度(2018—2021年).pdf
各市(州)农委(畜牧兽医局),贵安新区农水局、仁怀市农牧局、威宁县畜牧产业局:
 
    为做好畜禽屠宰环节相关信息统计上报工作,农业农村部制定了《生猪等畜禽屠宰统计调查制度(2018—2021年)》,并已经国家统计局批准,即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1年6月。请各地按照制度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畜禽屠宰统计信息员队伍,组织做好畜禽屠宰统计信息填报和审核工作。加强监督检查,防止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畜禽屠宰统计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真实性。
 
 
    2018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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