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津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18年版为天津市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使用、检验及监督管理等应遵循的法定技术标准,凡在我市炮制和使用的中药饮片均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二、凡《天津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18年版收载的品种,自实施之日起,原收载于历版《天津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的同品种中药饮片标准同时废止。
三、天津市药品检验研究院负责《天津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18年版执行过程中的具体技术指导工作。
四、我委将组织开展《天津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18年版的宣贯和培训,加强执行过程中的监督与指导,并适时组织对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五、各有关单位应认真执行本规范标准,及时反馈有关问题和意见,以便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不断提高中药饮片质量控制水平,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和有效。
特此公告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