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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落实质检总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一企一证”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沪质技监监〔2018〕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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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8-02-12 10:09:04  来源: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浏览次数:1481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放管服”改革部署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减证”要求,进一步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大幅精简压缩生产许可审批流程,减轻企业负担,质检总局现已发布《关于印发<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一企一证”改革实施方案>的公告》(2018年第10号),请认真遵照执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文号 沪质技监监〔2018〕38号
发布日期 2018-01-24 生效日期 2018-01-24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www.shzj.gov.cn/art/2018/1/24/art_15874_20223.html
附件:_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一企一证”改革实施方案》的公告(2018年第10号)
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局),市质量技监局业务受理中心,有关审查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放管服”改革部署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减证”要求,进一步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大幅精简压缩生产许可审批流程,减轻企业负担,质检总局现已发布《关于印发<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一企一证”改革实施方案>的公告》(2018年第10号),请认真遵照执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一企一证”改革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一企一证”改革落实到位。
 
    二、完善配套措施
 
    各单位要根据质检总局公告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具体方案和落实措施。
 
    (一)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质量技监局业务受理中心对企业申请生产多种纳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的产品,应一并实施审查并按照规定时限完成行政审批。需要进行实地核查的,应及时选定审查机构,并按照“一企一证”“一证一号”等原则办理。
 
    (二)审查机构在接到多种类别产品一并申请的审查任务时,应当选派多种类别产品专业背景的审查员组成审查组,对企业申请的多种类别产品按照规定时限一并实施实地核查。
 
    (三)市质量技监局业务受理中心应加强审查机构和审查员“一企一证”工作的管理和培训,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好相关的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
 
    三、加强政策宣传
 
    各单位要通过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和微信微博等多种形式,向企业和社会宣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一企一证”等改革措施,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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