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18“食药安全春风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各地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5日
2018“食药安全春风行动”工作方案
为有效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有力保障春节、元宵节期间和全国两会等特殊时段食品药品安全,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食药总局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部署,决定在全省集中开展2018“食药安全春风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战略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国家食药总局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一系列决策部署,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解决我省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努力构建严密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工作目标
以“食安江淮、共护安康”为主题,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务求实效”工作原则,按照重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全覆盖,重点品种全覆盖,深入排查节日期间和全国两会期间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严厉处罚违法违规行为,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提高百姓消费信心,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重点品种和重点区域食品安全监管。针对节日期间消费特点,以米面粮油、肉制品、水产品、乳制品、酒类、保健食品、炒货、饮料、茶叶、调味品、糕点等为重点品种,以食品生产集聚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旅游景区、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等为重点区域,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抽检力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和食品安全隐患综合治理,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治理和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酒类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向餐桌。
(二)加强节日热销食品、民俗特色食品监督检查。重点开展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展销会、庙会、农家乐等场所的节日热销食品和民俗特色食品的监督检查,加强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养老院食堂、连锁餐饮企业、旅游定点接待单位、农家乐、年夜饭供餐单位等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食品经营者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强化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三)加强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检查。要以日常监管和抽检监测中发现的问题较多、风险度高的品种为重点,按照全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部署安排,进一步对食品、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广告虚假夸大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合格产品。同时,做好“两节”期间保健食品消费提示宣传推广,指导消费者科学、合理选购保健食品。
(四)加强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认真落实农村集体聚餐备案制度,严查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或处理食品行为,严查使用不合格食品原辅料行为,严查使用假冒伪劣酒水、饮料问题。对没有标签标识的散装白酒一律不得购进和销售,严防由于误食误用造成人员伤亡等恶性事故的发生。
(五)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组织开展春节开学期间学校食品安全检查,督促学校食堂落实索票索证、购进查验、消毒保洁、留样管理、健康检查等相关要求,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六)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加强药品批发、零售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管。在药品日常监管基础上,强化对药品购进渠道、冷链管理等药品质量安全风险点进行重点检查,着力加强对药品流通、使用环节主渠道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防止假冒伪劣药品流入市场和特殊药品从药用渠道流失。加大对滋补类中药饮片生产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对西洋参、人参、红参、天麻、燕窝、冬虫夏草、石斛、三七、鹿茸等滋补类饮片品种生产情况开展巡查,强化源头管理,重点检查原药材的购进质量。强化无菌、植入类等高风险医疗器械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深入排查医疗器械市场安全隐患。进一步强化重点区域医疗器械零售企业的监督检查。按照现行互联网销售监管要求,做好“两节”期间网络药品、医疗器械销售的监管工作。
(七)开展食品药品网剑1号行动。对辖区内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进行全面监测和排查,对在平台上外卖年夜饭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利用政企协作平台,深挖平台推送的春节市场消费量大、可能存在问题的食品药品线索,发现一批案源,查处一批违法企业,关闭一些非法网站,向社会发布一次节前网络消费警示。
(八)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要对药品不良事件聚集性信号和医疗器械严重不良事件进行实时监测。加强对高风险性、关注度高、量大面广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坚持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把问题消灭在萌芽阶段,坚决防范和有效杜绝群体性危害事件的发生。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围绕本地实际情况,抓住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特别是带有“行业潜规则”性质的问题、区域性或行业性易发多发的问题、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容易疏忽麻痹的问题,结合2018“食药安全春风行动”的工作任务,确定本地区隐患排查的重点品种、区域、场所和监管对象。对存在的隐患问题,拿出解决对策办法,逐项落实防控措施,及时进行科学处置。能在短期内完成整改到位的,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风险隐患;对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整改的,要控制风险,制定应对预案,限期完成整改;对突出问题,特别是反复发生隐患顽疾要开展专项专企治理,跟踪复查,并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二)加大打击力度。加大对食品药品制假售假、“两超一非”、食品欺诈和标签标识虚假夸大、不符合法律法规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行为,落实处罚到人,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畅通“12331”投诉举报渠道,鼓励消费者依法投诉举报,维护合法权益。
(三)加大科普引导。利用年货市场、农村大集、民俗活动等“两节”特色场所以及“两微一端”等互联网渠道,利用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教,提高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适时发布节日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警示,及时公布不合格产品信息,引导科学合理消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举全局之力,上下戮力同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迅速成立本地行动领导机构,一把手亲自抓,指定一名领导专门负责,组建工作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做到职责明确,分工明晰,责任到人。要上下统一,确保政令畅通。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行动工作情况,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工作支持和地方财政部门专项资金支持。
(二)加强督导检查。省局机关相关处室要结合工作职责加强对各地专项行动工作的督查指导,及时掌握各地工作进度及监督检查情况。各地要加强层级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导解决,形成省、市、县三级联动、协同推进,切实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传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开展2018“食药安全春风行动”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果的宣传。各地要与新闻媒体紧密协作、同频互振,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积极扩大行动的社会影响,形成广泛参与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四)加强信息反馈。专项行动期间,各地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汇总和报送工作,省局机关各处室负责各地信息的收集审核工作。行动工作信息实行周报告制度,每周一各相关处室向办公室报送一周工作信息。省局将每两周向全系统通报信息报送情况,适时向当地政府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各地要于2018年3月底前报送工作情况总结。典型经验和做法以及重要信息,各地要随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