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自治区局机关各处室、稽查局、各直属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已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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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桂食药监食流〔2017〕5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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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7-09-27 | 生效日期 | 2017-09-27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2022-07-18 | |
属性 | 规范性文件 | 专业属性 | 其他 |
备注 | 废止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202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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