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区县(自治县)畜牧行政主管部门:
为全面改善我市环境质量,有效控制畜禽养殖业污染,促进全市畜禽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针对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重庆督查意见,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4〕37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5〕69号),结合重庆市实际,我们编制了《重庆市2017年度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整改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畜禽养殖实际情况,全面完成2017年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任务。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8月18日
重庆市2017年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整改方案
根据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不够有力,全市近10万家养殖场(户)中大部分未纳入整治计划,560多家规模化养殖场中1/3污染治理设施不配套,每年有约2800万吨畜禽粪尿没有得到综合处理,并且在2017年要完成禁养区1064家规模养殖场的关闭搬迁和81万头生猪当量的整治任务”反馈意见。为全面完成中央环保督导整改任务,加快推进全市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特提出本整改方案。
一、背景及重要性
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是畜牧业转型升级的促进剂,从中央到地对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一是中央“五位一体”布局的总体安排。党的十八大提出了“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第一次把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到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同等重要,重视的高度是前所未有。为此后,出台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加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等法规和文件,实施了中央环保专项督察及一系列强力措施来推进此项工作。二是畜牧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的需要。畜牧业经历了短缺时代,需要大力发展来保供给,主要措施就是大建简易养殖场。到今天要的是规范发展可持续发展,也就是绿色发展,到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从过去讲量,发展到要讲质,讲环境,讲生态。这次中央环保督察对于我们是一次集中的问诊把脉,是一个难得的机遇,暴露的问题就是我们工作必须抓紧,并且只有认真整改才能推进畜牧业的绿色发展。三是人民群众福祉和行业形象的需要。环境消费是人们的最大需求,这是社会发展进步的一个标志,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行业管理就要做绿水青山的守护者,落实到我们具体工作就是 “三区”划定、禁养区养殖场“小区”关闭搬迁、畜禽污染治理等工作,做的好不好,是我们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头等大事,也事关我们畜牧部门形象养殖形象。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农业、环保等部门紧密合作,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我市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完成了“三区”划分,启动了禁养区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关闭搬迁,全市已关闭禁养区畜禽规模养殖场(户)2863家。同时,开展了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绿色示范县创建,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有效模式调研及示范推广,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等工作。2015年以来,全市累计投入各类资金5亿元,开展了沼气工程建设、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试点以及规模养殖场设施改造和污染综合治理。
同时,我市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上还有不足:一是“三区划分”有待完善。由于我市三区划分启动早,《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和《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出台后,我市的畜禽养殖“三区划分”在划定边界线、关闭条件等方面必须有相应调整和完善,并且各地经济社会的发展对三区界定也提出了新要求,需要调整和优化我们的三区规划。二是政策投入严重不足。我市在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方面除中央投入外,市本级尚未投入或设置专项。各级农业或畜牧兽医部门、环保部门亦未形成投入合力,导致我市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设置配套不到位。三是政策解读偏差突出。部份区县对《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解读存在偏差,有的认为禁养区就是无畜区,在执行“禁养区”关闭搬迁任务时,通常的做法是“一刀切”的工作方式,有的区县简单的将限养区也纳入禁养整治范围。四是生产发展难以落实。环保措施严、要求硬、选址难是我市现在规模化养殖难以落地的重要原因。一方面是环保压力要求关停和治理,另一方面是畜禽养殖“三区”划分后畜禽养殖场选址受到严重限制,畜禽生产保供压力隐现。
二、目标任务
完善全市畜牧业发展规划,强化畜禽养殖区域管理,加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力度, 推进养殖业与种植业有机结合,改善畜禽养殖环境,基本形成种养相对平衡、农牧互动共生、生态循环的畜牧业产业体系。
2017年底,全面完成1064家禁养区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关闭搬迁及81万头生猪当量粪污治理工作;推进重庆市环保局认定的重庆市万州区崔耀夫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197家规模化养殖场污染治理设施不配套的整改;对每年约2800万吨畜禽粪尿进行综合利用或处理;制定约10万家养殖场(户)整治计划并及时实施。
三、整治原则
坚持分类处置、依法整治、激励引导、长效管理的原则。
四、工作内容
(一)必须完成关闭搬迁任务。在调查摸底搞清基数的情况下,稳步推进禁养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关闭搬迁,确保2017年年底全面完成中央环保督察1064家的关闭搬迁任务。
(二)必须完成养殖粪污治理任务。按照“渝府办发〔2017〕年27号”文件精神,2017年必须全面完成81万生猪当量养殖污染治理,完成重庆市环保局认定的重庆市万州区崔耀夫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197家规模化养殖场污染治理设施不配套的整改。
(三)全面完成中央环保督导整改任务。对每年约2800万吨畜禽粪尿进行综合利用或处理;制定约10万家养殖场(户)中整治计划并及时实施。
(四)优化调整“三区划分”。配合环保部门,开展实地勘察,完善三区划定的相关基础信息(包括有关地物信息,养殖场分布、养殖规模等)和三区划定方案等。
五、资金总量
2017年度专项资金总额5100万元(已由市财政局以渝财农〔2017〕68号、113号下达),对完成关闭搬迁、畜禽粪污治理和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的区县实现一次性以奖代补。具体补助标准由各区县畜牧行政主管部门结合自身情况自行制定。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牧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与产业发展一起研究、一起部署,同步推进、同步检查,切实做到畜禽养殖污染工作有人管、有人问、有人干,有要求、有检查、有奖惩,保障工作经费,确保各项措施有效落实。
(二)加大政策支持。各地要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充分利用沼气工程建设资金、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等多项涉牧资金,积极争取环保、发改、扶贫等部门对养殖污染防治的资金支持,加大对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和废弃物综合利用等重点环节的投入。同时,要注重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形成多元化、多渠道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投入新格局。
(三)加强宣传教育。各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要立足职能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和培训,提高养殖业主对养殖污染治理的自觉性,加快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逐步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生态养殖和标准化管理,促进畜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严格考核奖惩。各地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辖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加强督导检查,切实将畜禽污染防治各项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