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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餐饮服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食药监办餐〔2017〕1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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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7-08-22 10:04:11  来源: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718
核心提示:现将《2017年餐饮服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切实做好检查准备工作。
发布单位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辽食药监办餐〔2017〕104号
发布日期 2017-08-09 生效日期 2017-08-0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www.lnfda.gov.cn/CL0913/43440.html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2017年餐饮服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切实做好检查准备工作。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8月9日
 
  2017年餐饮服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省局决定对全省14个市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根据省局检查工作安排,以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为核心,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建设,落实各级监管责任,创新监管方式方法,严格控制各类食品风险隐患,以“四个最严”保障食品安全。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意识,分析和掌握辖区内食品餐饮安全现况,针对工作中的重点环节,认真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确保餐饮单位食品安全各项监管制度、措施落到实处。
 
  二、检查范围
 
  全省14个市所辖餐饮单位,以社会餐饮单位、企事业单位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旅游景区及周边、养老院及医院为重点检查单位,共计80家。
 
  三、检查内容
 
  (一)餐饮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以检查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设施设备、非法添加、过程控制等基础性内容和风险较大的食品安全问题为主。
 
  (二)监管部门履职情况。检查量化分级评定及动态管理情况、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张贴公示情况、日常监督执法规范情况等。
 
  四、检查时间:2017年8月底前。
 
  五、检查方式
 
  采用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
 
  六、检查人员
 
  各检查组组长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员担任,成员由各地食品餐饮监管业务骨干组成,每组3至4人。
 
  七、工作要求
 
  (一)请各地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本次检查的协调配合工作,确保检查工作有序开展。检查组发现违法行为应移交属地监管部门进行依法查处,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携带执法文书,做好案件查处工作。
 
  (二)各组检查工作人员要服从组长安排,按照《辽宁省食品安全飞行检查暂行规定(试行)》有关要求,遵循依法、审慎、及时、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督查工作。要注意检查工作的突击性和保密性,不得将检查安排事项事先告知有关单位或个人。
 
  (三)检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指出,并将有关情况告知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发现重大问题、存在重大隐患或可能引发食品安全事件的,检查组应及时上报省局,经省局领导同意后向省政府报告。检查结束后,各检查小组要及时汇总检查工作情况,撰写检查报告,提出处理建议,由省局汇总后,对检查情况通报各市局。
 
  (四)属地案件查处部门,应于结案后5个工作日内将案件完整卷宗的复印件装订成册报省局食品餐饮监管处。
 
  (五)检查组按照《餐饮服务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现场检查表》(详见附件)开展现场检查工作,不得漏项,有必要时,可根据情况增加检查项目,并详细注明。
 
  (六)检查组检查期间应遵守“八项”规定。
 
  请各市选派1名食品餐饮安全监管业务骨干参与此次检查工作,并于2017年8月10日前报省局食品餐饮监管处。
 
  联 系 人:刘建平
 
  联系电话:024-31607035
 
  电子邮箱:canyinchu@lnfda.gov.cn
 
     附件:1.餐饮服务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现场检查表.doc
 
  2.各市参加检查人员名单回执.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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